索 引 號: 000014349/2021-141905 主題分類: 工作動態類
發布機構: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標 題: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申報國家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的通知
文 號: 晉農辦種業發〔2021〕250號 發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申報國家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認定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的通知》(農辦種〔2021〕5號)精神,做好我省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制種大縣
包括雜交水稻、常規水稻、玉米、小麥、大豆、油菜、棉花等作物種子生產基地,以及南繁冬繁夏繁等育制種基地。
(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
包括雜糧雜豆、花生、向日葵、胡麻、甘蔗、蔬菜、柑橘、蘋果、西甜瓜、獼猴桃、食用菌、中藥材、熱帶作物等。
二、申報條件
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以縣(市、區)或農場為單位。申報認定的種子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生產規模。申報基地的種子(苗)生產規模應位居全國前列,近3年年均種子(苗)生產面積達到一定規模。其中,雜交水稻2萬畝以上,玉米3萬畝以上,常規水稻、小麥、花生10萬畝以上,棉花1萬畝以上;其他作物種子(苗)產量不低于該作物全國年度商品種子(苗)總量的2%。同時,近3年種子調出量應占到該基地種子生產量的50%以上。對育種加代繁殖、反季節種植鑒定、應急制種等具有重要作用的南繁冬繁夏繁基地,應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企業和科研單位從事繁殖鑒定。
(二)生產條件較好。種子生產自然環境優越,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區域內無檢疫性有害生物。
(三)基地集中穩定。基地種子生產區域相對集中,近3年種子生產面積基本穩定。申報基地至少有2家優勢企業常年從事種子生產活動,有種業龍頭企業常年駐地從事種子生產的優先考慮。
(四)監管能力較強。基地所在地種子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 健全,工作規范,日常監管有力,近年來未發生種子生產重大責任事故及嚴重套牌侵權、假冒偽劣案件,種子生產秩序良好。
(五)當地黨委政府重視。貫徹落實種業振興行動方案堅決 有力,有種子基地發展規劃、可量化可考核的扶持基地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等。
三、認定程序
(一)縣級申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統籌組織安排轄區內基地縣(市、區)及農場申報工作。申報認定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編寫申報材料(見附件1、2),經當地政府同意后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二)市級推薦。2021年10月25日前,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必要時對申報基地進行現場考察,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和審核推薦意見以電子版正式文件(PDF格式)報省農業農村廳。
(三)專家評審。2021年10月31前,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對市級上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對申報基地進行現場考察。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將擬推薦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名單報農業農村部。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認定申報工作,組織專門力量,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做好組織申報。按照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科學論證和審核推薦,嚴控申報數量,確保申報質量。
(二)加強工作指導。各地要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實施制種大縣獎勵政策的通知》(農辦種〔2021〕2號)和《“十四五”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建設規劃》精神,科學謀劃本地區種業基地規劃布局,加強對申報單位的工作指導。
(三)嚴格申報要求。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握工作節奏和時間進度,嚴格審核把關,按時推薦上報,確保材料齊全、內容真實、數據準確。
聯系人: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孫紅霞
聯系電話:0351–8235726
電子郵箱:sxnyzyc@163.com
附件:1.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申報表
2.申報材料提綱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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