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月19日發布了《關于當前農資產品市場供應及價格運行情況的調查報告》。
為全面了解和掌握農資產品供需及價格變化對春耕生產的影響,遼寧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精干力量,深入大連莊河、鐵嶺開原、盤錦大洼等重點糧食產區,組織開展全省農資市場專項調查。
調查顯示:全省農資供應有保障,能夠滿足春耕生產需要,但農資廢棄物污染嚴重、市場秩序不規范以及資金技術保障有待加強等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農用物資下擺進度總體快于上年同期。
當前,全省春耕備耕工作正有序開展,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農用物資供應充足,價格穩中有漲,下擺進度總體快于上年同期。
今年以來,我省農資總體價格水平較上年同期有所上漲,分品種看,化肥品種中尿素、磷酸二銨和農用柴油價格漲幅較為明顯,種子、農藥、農膜等價格相對穩定。
據省發改委價格監測局4月5日監測數據顯示,尿素全省平均價格每噸2260元(國產,單位下同),同比上漲10.78%,磷酸二銨3340元,同比上漲12.08%,0號柴油6.05元/升,同比上漲20.52%,-10號柴油6.33元/升,同比上漲13.85%。
分地區看,鞍山、營口、遼陽、盤錦等地尿素(含氮量46%)2400元左右,磷酸二銨(64%)3200元左右,與去年同期相比上漲300-400元;阜新尿素價格與去年持平,磷酸二銨4000元,同比上漲37.93%,撫順市磷酸二銨從去年135元/袋上漲至170元/袋,上漲幅度為25.93%。
從調查情況看,農資價格上漲未對春耕生產造成較大影響。
下擺進度總體快于上年同期,部分地區略有滯后。我省春耕生產農資下擺入戶大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年前,價格低于正常20%左右,入戶量大約30%,第二階段主要集中在4月初,入戶量大約70%,4月中旬春耕開始后,農資經銷商陸續降價拋售。部分地區還反映,受玉米現價高位影響,農民種植玉米積極性提升,玉米種子銷售好于去年。
農資價格上漲原因分析
農資價格上漲,既有市場供需失衡和物價水平上漲因素,又受國際國內市場原油、煤炭能源供應緊張以及生產、運輸成本上漲等影響。
(一)市場供應偏緊。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企業產品輸出和原材料輸入時效性延長;天然氣限供、環保限產,部分企業銷售重心向出口市場轉移,導致國內市場供應趨緊;受國際環境影響,進口貨源減少,出口同比增加,推動農資價格上漲。
(二)需求集中釋放。糧食特別是玉米、大豆價格持續高位,農民種植意向增強,購買農資積極性較高;下游經銷商對農資市場行情看好,備貨積極,且隨著春耕備肥持續推進,“買漲不買跌”情緒加重;國際市場需求旺盛帶動國內價格上漲。
(三)生產、轉運成本上漲。受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帶動下,煤炭、電力、石油等能源原料價格全面上漲,推動農資生產成本明顯上升;勞動力、油料價格上漲促使轉運成本增加,進一步拉動農資價格。
(四)周期性波動。從歷年價格走勢看,每到春耕備耕時期,主要農資價格都有一定上漲。據開原“為農農資”經銷商反映:綜合經濟增速、物價水平、各類成本等諸多因素,農資價格漲幅在8%-13%為合理區間。
目前,春耕生產集中備耕階段已接近尾聲,加之國家儲備肥陸續投放市場,部分農資產品價格已經出現回落,預計后期農資價格將會穩步下行。
農資生產企業、經銷商和部分農戶集中反映了農資廢棄物污染問題。
調研中,農資生產企業、經銷商和部分農戶集中反映了農資廢棄物污染嚴重、市場秩序不規范以及資金、技術保障有待加強等問題,希望引起重視。
(一)農資廢棄物污染嚴重。近年來,化肥、農藥、農膜等新型農資產品層出不窮,種類日益豐富,有利于農業生產。但是,品種增加也使得農資廢棄物激增,加之回收體系不健全,諸如舊秧盤、農藥瓶、農藥袋等被大量丟棄在田間地頭,導致農資污染日趨復雜化,呈現出“舊污未去,新污又來”的態勢,對農田生態系統造成破壞,對糧食、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二)農資市場秩序不規范。當前,農資市場空間大、門檻低,競爭激烈,一些小規模生產企業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現象依然存在;經銷商基本是微利銷售,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銷售的產品質量也參差不齊;部分農戶還直接向生產企業詢價,企業為求銷量報低價格,沖擊現有渠道,造成市場銷售體系越來越無序。
(三)資金、技術保障有待加強。春耕備耕期間,農資經銷商需要大量周轉資金,雖然銀行貸款利率較低,但是手續繁雜、發放速度緩慢,經營者更傾向于通過民間借款,快速解決資金缺口問題。
由于農資技術服務網點較少,農技推廣人員短缺,而一些不懂技術的農資經銷商,也提供不了必要的生產服務,導致農作物受損或達不到預期效果的情況時有發生。
報告提出了幾點建議,其中建議推動農資向直營方向發展。農資零售商必須越過上游,與廠家對接才能獲得價格和服務上的優勢,生產企業也必須向終端靠攏,以降低流通成本。
農業部門可與化肥、農藥等生產企業合作,統籌區域內村屯、種糧大戶和合作社的農資需求,通過團購等形式減少中間環節,保證企業利潤的同時幫助農民降低種植成本。
規范農資市場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農資市場價格壟斷,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農資質量不過關和以次充好等行為,維護農資生產經營秩序和農民合法權益,確保春耕物資安全。
同時,相關部門要及時發布農資供求信息,定期進行價格監測,積極開展農資市場調查巡視,遇有價格異動,及時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