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種子法》和配套法規,規范我省種子生產經營管理行政行為,切實為種子生產經營者做好服務工作,提高2018年春季種子銷售備案工作效率,保障我省2018年春耕用種安全,經研究,將組織開展全省2018年春季種子銷售備案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
(一)各地自查
各市(州)農業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據《種子法》和配套法規及《省農委關于規范我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行政行為的通知》(黔農發〔2018〕9號)有關要求,開展轄區內的2018年種子銷售備案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省級督導檢查
由省農委種植業管理處牽頭,省種子管理站組織,組成種子銷售備案工作督查組,對全省的種子銷售備案工作進行抽查,尤其是對群眾反映投訴較多的區域進行重點抽查。
二、檢查內容
(一)各縣農業主管部門2018年春季種子銷售備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二)《貴州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春季種子備案工作的通知》(黔農辦發〔2017〕270號)的貫徹執行情況。
(三)《省農委關于規范我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管理行政行為的通知》(黔農發〔2018〕9號)貫徹執行情況。
三、時間安排
2018年2月1日開始至2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種子銷售備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并組織實施。
(二)各地要制定有效措施,確保監督檢查工作順利開展,杜絕相互推諉、不作為甚至亂作為等行為發生。
(三)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要對存在問題、經驗做法進行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各市(州)監督檢查工作總結于3月12日前報省農委(省種子管理站)。
(四)各市(州)和省級督查組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及省的有關規定、工作紀律和要求。
聯系人:林波電話:0851-85283192
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