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征求意見的通知
附件:
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征求意見稿)
總則
根據新修訂《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按照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種業發展新形勢對品種審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們組織全國農技中心、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委員、中國種子協會,以及部分種子管理、種子企業等單位專家,對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進行了修改。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們按照“提質增效轉方式,穩糧增收可持續”的總體要求,以保障糧食生產對品種需要為底線,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綠色發展為引領,以鼓勵創新為目的,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原則,根據不同用途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國家審定進行分類管理,調整并制訂符合市場需要的品種審定指標和標準,確保審定品種能夠滿足現代農業發展和現代種業發展需要。
二、用途分類
按市場對品種的不同需求,將審定品種分為四類。
第一類高產品種。滿足“藏糧于技”保障糧食安全、口糧自給的需求的品種。
第二類綠色品種。滿足節水節肥節藥,以及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農業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品種。
第三類優質專用品種。主要是高檔優質品種、適應機械化作業品種、加工專用型品種,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
第四類特殊用途品種。具有特殊用途的品種。
三、審定指標和標準
針對過去各作物審定標準格式不一致的問題,此次分作物統一審定指標和標準。不同用途品種在達到基本條件同時,還應達到相應類別分類條件。
(一)基本條件
根據各作物特點提出指標體系,將抗病蟲性、抗倒伏性、生育期等作為各作物品種審定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
(二)分類條件
根據高產品種、綠色品種、優質高效品種和特殊用途品種四類不同用途品種的需要,分別制定相應的指標和標準。
高產品種:要求在品種試驗中比對照品種(生產上大面積推廣的骨干品種)增產3%—5% 。
綠色品種:品種抗病蟲性應達到一定標準,以實現減少用藥,或水、肥高效利用的目標。品種試驗產量僅作為市場選擇品種的參考,不作為淘汰品種的依據。
優質專用品種:根據市場需要品種品質應達到一定標準,或適宜機械化作業或適宜輕簡化栽培應達到的相應標準。品種試驗產量僅作為市場選擇品種的參考,不作為淘汰品種的依據。
特殊用途品種:申請者可自行開展相應試驗,相關性狀指標不設達標限制,但應根據品種試驗結果如實描述。除已列出的特殊用途品種外,其他類型品種可由種子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提出審定指標和標準,報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作為審定依據。
分則
1 基本條件
申請審定的品種應符合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的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符合相應作物的品種審定基本條件和分類條件。
1.1 抗病性
南方稻區品種稻瘟病綜合抗性指數年度≤6.5,同時,長江上游稻區品種穗瘟損失率最高級≤7 級;每年武陵山稻區品種稻瘟病綜合抗性指數≤5.0,穗瘟損失率最高級≤5 級;
北方稻區品種稻瘟病綜合抗性指數≤5.0,穗瘟損失率最高級≤5 級;南方稻區的單季晚粳品種、北方稻區的黃淮海粳稻、京津唐粳稻品種的條紋葉枯病抗性最高級≤5.0 級。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稻區還應對以下抗逆性狀進行鑒定。
南方華南稻區:白葉枯病、白背飛虱(早秈)、褐飛虱(晚秈)。
南方長江上游稻區:褐飛虱、耐冷性、耐熱性。
南方長江中下游稻區:白葉枯病、條紋葉枯病(晚粳)、白背飛虱(早秈)、褐飛虱(不含早秈)、耐冷性(晚秈)、耐熱性(中秈)。南方武陵山區:耐冷性。
北方華北中粳區:條紋葉枯病。
1.2 生育期
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
長江中下游早秈早中熟和晚秈早熟品種全生育期不長于對照品種0.0 天,其他類型早秈和晚秈品種全生育期不長于對照品種3.0 天。
長江上游中秈、長江中下游單季晚粳、華南晚秈和黃淮海中熟中粳、東北中熟早粳品種全生育期不長于對照品種5.0 天。
其他類型品種全生育期不長于對照品種7.0 天。當國家區試對照品種進行更換時,由稻專業委員會對相應生育期指標作出調整。
1.3 結實率
中稻品種年度結實率<70%的區域試驗點≤3 個,晚稻品種年度結實率<65%的區域試驗點≤3 個。
1.4 旱稻品種抗旱性
抗旱級別≤5 級。
1.5 產量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產量(公斤/畝)。
2 分類條件
2.1 高產品種
審定品種與對照同為常規稻或雜交稻,與對照同等級品質,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同類型對照品種增產≥3.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0.0%,每年區域試驗增產、生產試驗≥0.0%試驗點比例均≥65%;稻瘟病抗性不低于對照品種。或比對照品質差的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5.0%,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點比例≥75%;稻瘟病抗性不低于對照品種。
雜交稻作對照品種的常規稻品種,每年區域試驗及生產試驗產量比照第一款,比對照品種增產幅度相應降低3 個百分點。常規稻作對照品種的雜交稻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產量比照第一款,比對照品種增產幅度相應增加2 個百分點。
2.2 綠色品種
抗病品種:南方稻區稻瘟病抗性達到中抗以上,或華南稻區白葉枯病抗性達到抗以上,或北方稻區和武陵山稻區稻瘟病抗性達到抗以上,同時條紋葉枯病達到抗以上。
抗蟲品種:早秈對白背飛虱達到抗以上水平,中秈及晚秈、晚粳對褐飛虱達到抗以上水平,且優于對照品種一個級別以上,稻瘟病抗性不低于對照品種。
抗旱品種:抗旱級別達到中抗以上水平,且抗旱級別不低于照品種,稻瘟病抗性不低于對照品種。
鎘低富集品種:低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大米鎘含量≤0.2微克/公斤)。
2.3 優質專用品種
優質品種:品種品質達到部部頒標準2 級及以上,稻瘟病抗性不低于對照品種。
輕簡化栽培品種:機械插秧品種,抗倒伏程度≤3 級,雙季晚稻全生育期≤108 天,抽穗揚花期耐低溫。
直播品種:抗倒伏程度≤3 級,中胚軸≥0.5cm,雙季早稻芽期耐低氧發芽(耐淹)、發芽率≥90%,苗期耐寒,全生育期≤108 天;雙季晚稻芽期耐低氧發芽(耐淹)、發芽率≥90%,全生育期《108 天(特早熟),抽穗揚花期耐低溫。
2.4 特殊用途品種
糯稻品種:支鏈淀粉含量(%)。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類型品種市場有需求的,種子企業可提出審定指標和標準,報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作為審定依據。
1 基本條件
申請審定的品種應符合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的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符合相應作物的品種審定基本條件和分類條件。
1.1 抗病性
長江上游冬麥區條銹病中感以上、長江中下游冬麥區赤霉病中感以上、東北春麥晚熟區稈銹病中抗以上。黃淮冬麥區南片水地品種、黃淮冬麥區北片水地品種、北部春麥區品種、西北春麥區水地品種,對鑒定病害有一種以上(含)為非高感。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不同麥區還應對以下抗逆性狀進行鑒定。
長江上游麥區冬麥品種:白粉病、赤霉病和葉銹病。
長江中下游麥區冬麥品種:條銹病、葉銹病、白粉病和紋枯病。
黃淮冬麥區南片水地品種:條銹病、葉銹病、赤霉病、白粉病和紋枯病。
黃淮冬麥區北片水地品種:條銹病、葉銹病、赤霉病、白粉病和紋枯病,抗寒性。
黃淮冬麥區旱肥地品種、旱薄地品種:條銹病、葉銹病、白粉病和黃矮病,抗旱性,抗寒性。
北部冬麥區水地品種:白粉病、條銹病和葉銹病,抗寒性。
北部冬麥區旱地品種:白粉病、條銹病、葉銹病和黃矮病,抗旱性,抗寒性。
北部春麥區品種:葉銹病、稈銹病和白粉病。
東北春麥區早熟品種:葉銹病和白粉病。
東北春麥區晚熟品種:葉銹病、白粉病、赤霉病和根腐病。
西北春麥區水地品種:條銹病、葉銹病、白粉病、赤霉病。
西北春麥區旱地品種:條銹病、葉銹病、白粉病、黃矮病,抗旱性。
1.2 抗倒伏性
倒伏程度≤3 級,或倒伏面積≤40.0%的試驗點比例≥70%。
1.3 生育期
不超過安全生產和耕作制度允許范圍的品種。
1.4 抗寒性
北部冬麥區和黃淮北片麥區抗寒性鑒定,或試驗田間表現,越冬死莖率≤15.0%且不超過對照的品種。
1.5 產量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產量(公斤/畝)。
2 分類條件
2.1 高產品種
審定品種與對照同為常規品種或雜交品種且同等級品質,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3.0%,且每年增產≥2.0%,生產試驗比對照不減產;每年區域試驗增產≥2.0%、生產試驗不減產試驗點比例≥60%。
申請審定品種為雜交中筋品種,對照品種為常規中筋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8%,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8%的試驗點比例≥60%。
2.2 綠色品種
抗病性強:赤霉病抗性鑒定結果長江中下游冬麥區為中抗、黃淮冬麥區中感的品種。
節水:節水指數大于0.8 且節水試驗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增產,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60%的品種。
節肥:在比常規施肥量減少20%以上試驗條件下比對照增產,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60%的品種。
2.3 優質專用品種
強筋品種:籽粒容重≥770 克/升、籽粒蛋白質含量(干基)≥14.0%或面粉濕面筋含量(14.0%水分基)≥30.0%、面團穩定時間≥8.0 分鐘且每年不低于7 分鐘。
弱筋品種:籽粒容重≥770 克/升、籽粒蛋白質含量(干基)<12.5%或面粉濕面筋含量(14.0%水分基)<26.0%、每年面團穩定時間<3.0 分鐘。
旱地品種:抗旱性鑒定等級為4 級以上的品種。
抗穗發芽:白皮小麥抗穗發芽性檢測(小麥抗穗發芽性的檢測方法NY/T1739-2009)結果達到抗以上級別的品種。
生育期短:北部冬麥區和黃淮冬麥區比對照品種平均早熟2 天(含)以上的品種,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與對照產量相當的品種。
2.4 特殊用途品種
糯小麥:支鏈淀粉含量(%)。
彩色小麥:籽粒顏色。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類型品種市場有需求的,種子企業可提出審定指標和標準,報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作為審定依據。
1 基本條件
申請審定的品種應符合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的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符合相應作物的品種審定基本條件和分類條件。分類條件中,特殊用途品種,除已列出的品種外,其他特殊類型品種市場有需求的,種子企業可提出審定指標和標準,報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作為審定依據。
1.1 抗病性
東華北中晚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極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對大斑病、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達到感及以上。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西北春玉米類型區: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達到感及以上。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黃淮海夏玉米類型區、京津冀早熟夏玉米類型區:對小斑病、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達到感及以上。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西南春玉米類型區、熱帶亞熱帶玉米類型區:紋枯病、莖腐病、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達到感及以上。
東南春玉米類型區:紋枯病、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達到感及以上。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除達到上述要求外,不同玉米區不同用途品種還應對以下抗逆性狀進行鑒定。普通玉米品種、高油玉米品種、高淀粉玉米品種、糯玉米(干籽粒)品種、高賴氨酸玉米品種、青貯玉米品種東華北中晚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極早熟春玉米類型區:絲黑穗病、灰斑病。西北春玉米類型區:大斑病、絲黑穗病。
黃淮海夏玉米類型區、京津冀早熟夏玉米類型區:彎孢葉斑病、瘤黑粉病、南方銹病。西南春玉米類型區、熱帶亞熱帶玉米類型區:大斑病、小斑病、莖腐病。東南春玉米類型區:小斑病。
鮮食甜玉米品種、糯玉米品種
北方鮮食玉米類型區:絲黑穗病。
黃淮海鮮食玉米類型區:矮花葉病、瘤黑粉病。西南鮮食玉米類型區:小斑病。東南鮮
食玉米類型區:小斑病。
青貯玉米品種
東華北中晚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極早熟春玉米類型區:絲黑穗病、灰斑病。
西北春玉米類型區:大斑病、絲黑穗病。
黃淮海夏玉米類型區、京津冀早熟夏玉米類型區:彎孢葉斑病、瘤黑粉病、南方銹病。
西南春玉米類型區、熱帶亞熱帶玉米類型區、東南春玉米類型區:大斑病、小斑病。
爆裂玉米品種絲黑穗病、瘤黑粉病。
1.2 生育期
東華北中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極早熟春玉米類型區、西北春玉米類型區:每年區域試驗生育期平均比對照品種不長于2.0 天。
東華北中晚熟春玉米類型區:每年區域試驗生育期平均比對照品種不長于1.0 天,或收獲時的水分不高于對照。黃淮海夏玉米類型區、京津冀早熟夏玉米類型區:每年區域試驗生育期平均比對照品種不長于0.0 天。
1.3 抗倒伏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8.0%,或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試驗點比例不超過20%。
1.4 產量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產量(公斤/畝)。
2 分類條件
2.1 高產品種
區域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平均增產≥3.0%,且每年增產≥2.0%,生產試驗比對照品種增產≥1.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的試驗點比例≥60%。
2.2 綠色品種
抗病性突出,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所有病害均達到中抗以上。或抗倒伏性突出,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3.0%。
2.3 適宜機械化收獲籽粒
含水量低:東北中熟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25%,黃淮海夏播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28%,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籽粒含水量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6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抗倒性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70%。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與對照產量相當,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籽粒產量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50%。
抗倒性突出: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5.0%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90%。東北中熟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28%,黃淮海夏播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3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籽粒含水量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5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相當,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相當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50%。
產量突出: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增產≥3.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0%。東北中熟組和黃淮海夏播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30%, 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籽粒含水量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50%。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抗倒性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70%。
抗倒、脫水性能均突出: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抗倒性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90%。東北中熟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25%。黃淮海夏播組適收期籽粒含水量≤28%,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籽粒含水量達標的試驗點占全部試驗點比例≥90%。
2.4 特殊用途品種
2.4.1 糯玉米(干籽粒)、高油、高賴氨酸(優質蛋白玉米,QPM)
抗倒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品質。糯玉米(干籽粒):粗淀粉含量(干基),支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
含量。高賴氨酸玉米:賴氨酸(干基)含量。
2.4.2 青貯玉米(不包括糧飼兼用)
生物產量。收獲時的鮮物質產量(公斤/畝),干物質含量(%),或其他衡量指標。
生育期。乳線位置≥1/2 的天數或播種到適宜收獲時的天數。
品質。整株粗蛋白含量,中性洗滌纖維含量,酸性洗滌纖維含量,淀粉含量。
抗倒性。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大于等于10.0%的試驗點比例≤20%;或每年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不高于對照。
抗病性。東華北中晚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熟春玉米類型區、東華北中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早熟春玉米類型區、北方極早熟春玉米類型區、西北春玉米類型區:大斑病、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達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黃淮海夏玉米類型區、京津冀早熟夏玉米類型區:小斑病、彎孢葉斑病、南方銹病、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西南春玉米類型區、熱帶亞熱帶玉米類型區、東南玉米類型區:紋枯病、大斑病、小斑病、莖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均未達到高感。
2.4.3 鮮食甜玉米品種、鮮食糯玉米品種
品質。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鮮食甜玉米品種:鮮樣品可溶性總糖含量。鮮食糯玉米品種: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甜糯型(同一果穗上同時存在甜和糯兩種類型籽粒,屬糯玉米中的一種特殊類型):直鏈淀粉(干基)占粗淀粉總量比率。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5.0%。
抗病性。北方鮮食玉米類型區、黃淮海鮮食玉米類型區:瘤黑粉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西南鮮食玉米類型區、東南鮮食玉米類型區:紋枯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產量。鮮果穗產量(公斤/畝)。
品質: 外觀品質和蒸煮品質評分。
2.4.4 爆裂玉米品種
品質。膨化倍數,爆花率,籽粒顏色。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
抗病性。穗腐病田間自然發病和人工接種鑒定均未達到高感。
生育期。播種到收獲的天數。
產量。籽粒產量(公斤/畝)。
1 基本條件
申請審定的品種應符合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的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符合相應作物的品種審定基本條件和分類條件。
1.1 抗病性
大豆花葉病毒病抗性:室內人工接種鑒定,對流行株系抗性級別達到中感及以上,對強致病株系抗性級別達到感及以上。
灰斑病抗性:人工接種鑒定,北方春大豆區的極早熟、早熟和中早熟品種,抗性級別達到中感及以上。
炭疽病抗性:人工接種鑒定,鮮食品種抗性級別達到感及以上。
1.2 生育期
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北方春大豆區比對照品種晚熟≤4.0 天,黃淮海夏大豆區比對照品種晚熟≤7.0 天,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比對照品種晚熟≤10.0 天。
1.3 品質
北方春大豆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質含量之和≥58.0%;其他區組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質含量之和≥59.0%。
1.4 產量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產量(公斤/畝)。
2 分類條件
2.1 高產品種
審定品種與對照同為常規種或雜交種,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增產≥3%,且每年增產≥2.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60%。審定品種為雜交品種對照為常規品種,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8.0%,且每年增產≥5.0%,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品種對照增產≥5.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60%。
2.2 高油品種
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粗脂肪平均含量≥21.5%,且單年≥21.0%。常規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增產≥0.0%;雜交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增產≥4.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5%。
2.3 高蛋白品種
北方春大豆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粗蛋白質含量≥43.0%,且單年≥42.0%;其他區組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粗蛋白質含量≥45.0%,且單年≥44.0%。常規品種,每年區域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增產≥0.0%,兩年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減產幅度≤3.0%;雜交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平均產量比常規對照品種增產≥1.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增產試驗點比例≥50%。
2.4 特殊用途品種
鮮食品種、菜用品種,鮮豆(含莢)產量(公斤/畝)。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類型品種市場有需求的,種子企業可提出審定指標和標準,報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作為審定依據。
1 基本條件
申請審定的品種應符合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的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符合相應作物的品種審定基本條件和分類條件。
1.1 抗病性
每年區域試驗,枯萎病接種鑒定病指≤20.0,黃萎病接種鑒定病指≤35.0 或鑒定結果為耐病及以上。
1.2 早熟性
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霜前花率≥85.0%,特殊年份與對照相當。
1.3 抗蟲性
轉基因抗蟲棉品種,每年區域試驗抗蟲株率≥90.0%,室內鑒定結果為抗蟲及以上。
1.4 產量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皮棉產量(公斤/畝)。
2 分類條件
根據GB/T 20392-2006《HVI 棉纖維物理性能試驗方法》和ASTM D5866-12《HVI 棉纖維棉結測試標準方法》檢測的纖維品質上半部平均長度、斷裂比強度、馬克隆值、整齊度指數和纖維細度五項指標的綜合表現,將棉花品種分為Ⅰ型品種、Ⅱ型品種、Ⅲ型品種三種主要類型。
Ⅰ型品種
特點:纖維長度32mm 以上“特長級”、斷裂比強度“很強檔”、長度整齊度“高檔”、纖維細度“細檔”、馬克隆值“A 級或B 級”。
要求: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纖維上半部平均長度≥32mm、斷裂比強度≥31cN/tex、馬克隆值3.5~4.9、纖維細度≤170mtex、整齊度指數≥83%;較低年份上半部平均長度≥31mm、斷裂比強度≥30cN/tex、馬克隆值3.5~5.0 的品種。
Ⅱ型品種
特點:纖維長度30mm 以上“長”級、斷裂比強度“強檔”、長度整齊度“高檔”、纖維細度“中檔”、馬克隆值“A 級或B 級或部分C 級C2 級”。
要求: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纖維上半部平均長度≥30mm,斷裂比強度≥30cN/tex,馬克隆值3.5~5.2、纖維細度≤185mtex、整齊度指數≥83%;較低年份上半部平均長度≥29mm,斷裂比強度≥29cN/tex。
Ⅲ型品種
特點:纖維長度28mm 以上“標準級”、斷裂比強度“中等檔”、長度整齊度“高檔”、纖維細度“中檔”、馬克隆值“A 級或B 級或部分C 級C2 級”。
要求:兩年區域試驗平均結果,纖維上半部平均長度≥28mm,斷裂比強度≥28cN/tex,馬克隆值3.5~5.5、纖維細度≤200mtex、整齊度指數≥83%;較低年份馬克隆值3.5~5.6的品種。
2.1 Ⅱ型常規棉品種
對照為Ⅱ型常規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3.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不低于對照品種;生產試驗皮棉產量不低于對照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不低于對照品種的試驗點比例≥50%。對照為Ⅱ型雜交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5.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減產≤8.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8.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減產≤8.0%的試驗點比例≥50%。
2.2 Ⅱ型雜交棉品種
對照為Ⅱ型常規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10.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增產≥5.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5.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增產≥5.0%的試驗點比例≥50%。
對照為Ⅱ型雜交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5.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增產≥2.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2.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增產≥2.0%的試驗點比例≥50%。或纖維品質上半部平均長度、斷裂比強度和馬克隆值均達到Ⅰ型品種較低年份要求,其皮棉產量水平可比上述規定的指標降低2 個百分點。
2.3 Ⅲ型常規棉品種
對照為Ⅱ型常規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10.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增產≥5.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5.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增產≥5.0%的試驗點比例≥50%。對照為Ⅱ型雜交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2.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減產≤3.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3.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減產≤3.0%試驗點比例≥50%。
2.4 Ⅲ型雜交棉品種
對照為Ⅱ型常規棉品種,兩年區域試驗皮棉平均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15.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增產≥10.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10.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增產≥10.0%的試驗點比例≥50%。對照為Ⅱ型雜交棉品種,比對照品種增產≥10.0%,且區域試驗較低年份皮棉產量增產≥5.0%;生產試驗皮棉產量比對照品種增產≥5.0%。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皮棉產量增產≥5.0%的試驗點比例≥50%。
2.5 優質專用品種
品質突出:纖維品種屬于Ⅰ型品種。抗病性突出:枯萎病病指≤5.0 及黃萎病病指≤20.0 的品種。
適合機械采收品種:株型比較緊湊,抗倒伏,株高85cm左右;霜前花率90%以上;含絮力適度,吐絮比較集中。
2.6 特殊用途品種
彩色棉:纖維顏色、纖維長度、斷裂比強度、長度整齊度、纖維細度、馬克隆值。
長絨棉:纖維長度、斷裂比強度、長度整齊度、纖維細度、馬克隆值。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類型品種市場有需求的,種子企業可提出審定指標和標準,報國家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作為審定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