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全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查行動的通知
寧農(種)發[2016]20號
各市、縣(區)農牧(業)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整頓和規范我區農作物種子生產和經營秩序,杜絕假劣種子坑農害農事件發生,促進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新《種子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農業部有關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17年全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查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內容
(一)開展冬季種子企業檢查
1.檢查內容。一是核查生產經營情況。檢查企業是否按生產經營許可范圍開展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按規定建立生產經營檔案,檔案記載內容是否規范齊全,生產銷售的種子與檔案是否相符;授權品種的委托銷售手續是否齊全。二是抽查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的標注情況。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制作標簽;品種名稱是否規范;種子質量指標、檢測日期及質量保證期標注是否合法;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號、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編號是否真實有效;進口種子、轉基因種子加注內容是否完整;品種主要性狀、栽培措施、適應性主要內容與審定公告是否一致;有無風險性提示及咨詢服務信息;信息代碼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檢查是否存在生產經營未審先推、已撤銷品種行為。四是檢測種子樣品。對種子企業加工包裝、貯藏待售的玉米、水稻、小麥等農作物種子質量進行抽樣檢測。
2.檢查對象。對全區持證種子企業抽查率不低于50%。一是對自治區農牧廳核發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進行全部檢查,特別是要對歷次農業部和自治區農牧廳抽查種子質量不合格、抽不到樣品以及存在套牌生產經營種子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二是對各市、縣(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進行抽查。
(二)開展春季市場檢查
1.檢查內容。對企業、種子門市部中銷售的玉米、小麥、水稻、蔬菜等農作物種子進行抽樣檢測。
2.檢查范圍。一是2017年冬季企業檢查中未抽到樣品企業,重點檢查玉米種子;二是以平羅、賀蘭、永寧、中寧及青銅峽為重點地區,對種子銷售門市部進行檢查,抽查樣品品種要覆蓋我區主栽品種。對歷次種子質量檢查中質量不合格、抽不到樣品以及存在其他違規經營行為的門市部,要作為重點進行跟蹤檢查。
二、檢測依據
扦樣及凈度、水分、發芽率、純度檢測按照《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3543.1-3543.7-1995)執行,結果判定按照《糧食作物種子 第一部分 禾谷類》(GB4404.1-2008)、《經濟作物種子 第2部分 油料類》(GB4407.2-2008)、《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GB20464-2006)規定執行。主要農作物種子品種真實性檢測執行SSR分子標記法。
三、時間安排
(一)冬季企業檢查。2017年1月5日前完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核查、標簽抽查和種子樣品扦取工作,凈度、水分、發芽率檢測結果,品種純度檢測結果分別于2017年1月25日、4月10日前報送自治區農牧廳。
(二)春季市場檢查。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待測樣品扦取工作,種子凈度、水分、發芽率檢測結果、品種純度鑒定結果分別于2017年4月30日、8月20日前報送自治區農牧廳。
四、檢測安排
自治區種子檢驗站承擔種子扦樣、檢測、生產經營情況核查及種子標簽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結果匯總工作。
五、結果處理
我廳將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檢查結果,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到樣品的企業名單進行公布;在檢查工作中發現有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種子生產經營者,將嚴格按照《種子法》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本次質量監督檢查行動是深入貫徹新修訂《種子法》的具體體現,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及種子管理機構要高度認識本次抽檢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積極配合自治區種子檢驗站,明確種子質量監管主體責任,做好轄區內樣品扦取及種子生產經營行為的檢查工作。認真落實市場準入事中事后監管,推進種子質量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確保抽查行動高效開展。
(二)規范抽查。承檢單位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規范實施抽檢,確保扦樣、生產商確認、樣品檢測、結果通知、異議處理、結果判定和報送等環節合法規范,抽查樣品證據鏈條可靠完整。自治區種子工作站、種子檢驗站組織開展隨機抽查時,可以在全區范圍內抽調抽檢人員,要嚴格執行農牧廳“雙隨機、一公開”的工作細則。抽檢人員與抽查企業有利害關系的,應依法回避。
(三)嚴格監管。各縣種子管理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檢打聯動”的原則,普查轄區內的種子企業、門市部,詳細了解種子經營者資質、經營的主要品種、種子進貨來源等,結合種子生產經營行為,列出重點抽查對象,防范企業逃避抽查;對抽查中不能提供樣品的企業,抽查人員要實地查看加工倉儲設施和生產經營檔案,企業要出具書面說明并承諾種子入庫時間,并適時開展跟蹤抽檢;對抽查中發現的不按許可范圍開展生產經營、檔案不健全、標簽不合法的情況要及時查處,依法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
(四)注重時效。本次抽查活動時間緊、任務重,抽檢單位要嚴格按照抽查時間安排,加快工作進度,及時報送抽檢結果,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抽查任務,為種子質量監管提供有力支撐,切實維護農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廳
2016年 12 月19日
主送:各市、縣(區)農牧(農業)局
抄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廳辦公室 2016年12月1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