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農辦發〔2016〕59號
關于開展2016年貴州省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市(州)農委,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
為保障2016年全省春季種子市場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進一步強化全省種子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和震懾假劣種子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確保春耕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6〕7號)和“2016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我委決定于近期組織開展2016年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
采取各地自檢自查和省農委交叉督查的方式。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水稻、玉米種子為檢查重點,各地有計劃的組織開展轄區內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并于4月中旬以前,對轄區內所有種子銷售市場、鎮鄉集市以及零散銷售網點進行一次以上的檢查,力求做到無盲區,全覆蓋。同時,針對近年來暴露問題較多、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銷售網點,要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
(二)省農委將抽調省種子管理站和各市州種子管理站的有關人員組成交叉督查組,對各地開展的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同時,對新修訂《種子法》進行全面宣貫。
二、檢查內容
(一)各地專項檢查內容
1、種子經營者是否依法備案登記后經營種子,備案登記證明、委托書是否按要求張掛上墻。
2、種子經營者是否存在未審先推、超范圍推廣和銷售已退出品種等違法行為。
3、種子經營者銷售的種子包裝標簽標注是否符合法律規范。
4、種子經營者是否依法建立、保存經營檔案,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開具售種有效憑證。
5、種子經營者是否存在違法調運種子行為。
6、其他市場經營行為是否合法規范。
(二)交叉督導檢查內容
1、各地2016年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
2、各地依法開展種子行政許可工作及相關檔案建立情況。
3、信息報送及公開情況。
4、案件查處及移送情況。
5、對市場供需、種子價格、品種結構等情況進行了解。
6、對新修訂《種子法》宣傳培訓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解。
三、檢查時間
各地專項檢查工作從2016年3月5日開始至4月20日結束,由各地自行組織展開。
省交叉督導檢查工作從2016年3月5日開始至3月30日,具體工作時間由各督導組組長商被督導地區農業部門后確定。
四、督查分組
第一組 組長:周介雄(省種子管理站副調研員)
組員:孫 靜(遵義市種子站副站長) 李朝霞(銅仁市種子管理站副站長)
督查區域:黔東南州、黔南州。
第二組 組長:張榮達(畢節市種子管理站站長)
組員:彭德勇(六盤水市種子站站長) 羅玉兵(省種子管理站市場科)
督查區域:貴陽市、安順市、黔西南州、貴安新區。
第三組 組長:龍 風(黔南州種子管理站站長)
組員:雷 昊(省種子管理站市場科科長) 劉婷婷(黔西南州種子管理站站長)
督查區域:銅仁市、遵義市,仁懷市。
第四組 組長:王文普(安順市種子管理站站長)
組員:馮 浪(省種子管理站檢驗科科長) 廖晨鷺(貴陽市種子管理站站長) 徐 燕(黔東南州種子管理站站長)
督查區域:六盤水市、畢節市,威寧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認識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的重要性,結合本地實際及早部署,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同時配合搞好省農委督查組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依法依規開展檢查工作,務必做到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要當場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坑農害農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該立案的立案,該移送的移送,并將查處情況及時上報省農委。
(三)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地要進行全面總結,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好做法、好經驗進行認真梳理,并形成文字材料,由各市(州)匯總后于4月30日前報省種子管理站。
(四)各地檢查組和省交叉督查組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省有關要求,嚴格遵守相關紀律,減少基層負擔。
201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