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惠民種業董事長祁先超
本報記者李飛
種業改革有兩大抓手,一是抓科研體制和市場營運環境改革;二是抓企業重組兼并和資本市場運作,壯大企業實力和規模。
科研體制不健全,是導致中國種業陷入研發困境、難出大品種、好品種的根本原因。充分發揮市場在種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為育種人才提供“金降落傘”,鼓勵他們加盟有實力的種業企業。
清理、整頓種子市場,嚴格執法,凈化種子營銷渠道和市場,讓農民能買到真實、放心、優質、高產農作物種子。農作物種子應建立合法進入市場的渠道,特別是大型有信譽、有實力的擁有全國育繁推一體化資質的種子公司的種子,在品種審定、推廣上應給與政策支持;提高種子企業經營門坎,嚴查種子經營企業實收資本是否到位;凈化、壯大執法隊伍,加大種子真實性抽樣調查,嚴厲打擊售賣假種子、套牌種子的企業和個人。
政策層面上來講,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應制定配套的財政、金融、稅收政策,積極支持企業之間的兼并重組、收購等行為,如:收購企業資產中涉及到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應予以減免,收購股權中涉及到的個人所得稅予以優惠,給予收購主體更多的資金支持。
產業領域內看,應鼓勵全國育繁推一體化企業為主體,推動種業產業上下游企業之間的整合、重組,建立完整的產業鏈,提高產業內部的配合力。比如,收購專業技術型研發公司,繁、育種專業基地建設;或者在同一品種作物內,整合、重組企業,完成市場的合理布局,豐富多區域市場的品種結構,壯大單體企業規模,增強實力,提高抗風險的能力。
另一方面,還應該積極完善種業法人治理結構,構建市場化運行機制,全面提高種業企業管理水平,推動更多種業企業上市。針對國內種業企業現狀,鼓勵和支持一批企業實行改制、改組,按資本市場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構建市場化運行機制,全面提高種業企業管理水平,向企業管理要效益。同時,應給予中國種業企業特殊的支持政策,鼓勵和支持更多企業走向資本市場,為企業的發展進入快車道提供法人治理結構保障、制度保障和資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