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5月5日訊(記者 董焦)日前,省政府辦發布《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從強化企業主體、強化創新要素市場配置等六個方面對種業體制改革進行要求,旨在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
企業將逐步成為種業研發、育種的主流
在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方面,《意見》提出,《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實現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其所辦的種子企業脫鉤,逐步實現基礎性公益性科研與商業化育種分開。要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股份制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平臺建設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加大對種業企業的風險保障、貸款貼息、擔保補貼力度,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加大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生物育種項目對種業企業的支持,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研發工作,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開辟新品種審定綠色通道,確立和穩定企業商業化育種主體地位。
鼓勵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合作。引導企業增強保護意識,積極開展育種科研成果鑒定和專利保護申報工作。支持企業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員可適度從事商業育種
在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方面,《意見》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企業開展合作研究,建立全省種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企業開展人才合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員在不侵害原單位利益、不危害國家安全前提下,可以通過兼職兼薪、短期受聘、承擔項目或課題服務等多種柔性流動方式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工作。
強化科研應用導向機制,改善創新與轉化并重的人才評價制度,加大職稱評定中轉化推廣績效權重,將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作為職稱評定、專家評選、項目資助的重要依據。
加強種業實用性人才培養,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企業育種研發人員培訓。完善種業人才出國培養機制。探索完善產學研利益分配機制,有效調動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探索建立四川省種業科技成果交易平臺,保障產學研合法權益。鼓勵育種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加強全省農林育種攻關,提升種業創新能力
《意見》提出,財政科研經費加大用于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逐步減少用于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商業化育種的投入。
加強種業相關學科建設,將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列入基本科技計劃。開展全省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普查,建立健全我省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研究、保存和利用及專項支持管理服務體系,啟動省級重點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庫建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收集保存的種質資源,要按規定向社會開放。編制主要糧食作物、經濟作物、主要造林樹種、珍貴樹種和經濟林樹種等育種攻關五年規劃與實施方案,增加育種攻關投入。
建立和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支持種業企業新品種選育及平臺建設,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基礎性、公益性科研,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推行新材料共享共用。鼓勵種業企業、科研單位及高等院校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引進技術人才,開展合作研究,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建設和保護種子生產基地,提升良種生產能力
《意見》提出,要加大對制種基地和制種大縣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農作物制種基地、林木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基礎設施和基本條件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涉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實施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建立一批現代糧油、蔬菜種子生產基地。
落實制種保險、省級林木良種補貼政策,加大補貼力度。研究制定國家糧食作物制種大縣獎勵、林木種子貯備補貼等政策。農業發展銀行等涉農銀行機構要加大對種子收儲加工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推動土地向制種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支持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對國家及省級種子生產基地實行用途管制,納入基本農田范圍予以永久保護。
加大南繁支持力度,建立穩定的南繁基地
《意見》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南繁在我省種業中的大田用種質量鑒定、提高育種效率、補充雜交制種親本供應、調劑供種結構及數量、種業科研等重要作用。研究建立多元化投資機制,統一規劃并建設長期穩定、有序的南繁基地。加強南繁組織、管理和交流協作,確保全省農業生產用種安全及科研優勢。
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建立誠信公平秩序
在加強種子市場監管方面,《意見》提出,要繼續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犯罪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檢察機關移交。
建立種子市場秩序行業評價機制,督促企業建立種子可追溯信息系統,完善全程可追溯管理。推行種子企業委托經營制度,減少銷售環節,規范種子營銷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