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文件
皖農辦種〔2014〕6號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開展2014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委:
根據農業部種子管理局《關于開展2014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農種市函〔2014〕7號)精神及《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種〔2013〕325號)的總體部署,現就開展2014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和范圍
檢查對象為在我省市場上銷售的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和在我省有銷售行為的種子企業;檢查范圍涵蓋全省各地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和基層種子門市部及部分農戶。
(一)質量抽檢:春季市場執法檢查質量抽檢原則上是上年冬季未抽查的所有雜交稻、雜交玉米品種,實行全覆蓋(冬季企業監督抽查已抽檢企業及品種見附件1)。
(二)市場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有無超范圍無證生產經營和經營門店的種子經營檔案、臺賬、相關合同或委托書、經營品種來源、種子標簽、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等;對種子集中交易大市場,要聯合工商部門查清各攤位的注冊所在地。
(三)開展品種和經營門店登記:各地要結合市場執法檢查,對轄區內銷售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和經營門店信息登記造冊。以查處品種合法性為突破口,以經營門店登記為抓手,將監管關口前移,開展品種備案登記,幫企業把住進貨渠道。
(四)進村入戶倒查:每個市選擇1-2個種子直銷入戶比例較大的產糧大縣,開展進村入戶倒查工作,督促所在縣對種子來源、購銷發票或憑證、經銷商名稱及聯系方式,以及種子包裝和標簽的合法性等進行檢查。
二、組織形式和分工
本次專項行動由市、縣組織自查,省種子管理總站成立6個檢查組分赴全省各地開展督查。各市、縣(市、區)種子管理站要統籌安排轄區內的質量抽檢和進村入戶倒查工作。全省抽檢樣品純度和真實性檢測由省種子管理總站負責;室內三項(水分、凈度、發芽率)指標檢測,各市及所屬縣(市、區)抽檢樣品由市統一安排到本市認證檢驗機構檢測,轄區內尚無認證檢驗機構的馬鞍山市和銅陵市可就近委托蕪湖市種子質量檢驗機構檢測。
三、有關工作和要求
(一)本次市場專項抽查工作是2014年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抽查工作方案,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市場專項抽查工作扎實有序開展,取得實效。
(二)各縣要對轄區內的種子集中交易市場、經營門店進行全覆蓋檢查,入戶倒查要覆蓋縣(市、區)域內50%以上的鄉鎮,每個鄉鎮抽查不少于5個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個農戶。各地執法檢查要將檢查人員信息、企業(門店)信息、農戶信息和檢查內容予以登記保存,并由被查企業(門店)、農戶簽字,省種子管理總站屆時將認真核查。
(三)樣品抽檢要嚴格按照《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附件2)操作執行,扦樣單信息要填寫準確,證據鏈要留存完整。3月底前將純度、真實性檢測樣品和扦樣單送至省種子質檢站,室內三項指標檢測樣品和扦樣單送各市安排的檢測單位(附件3),各市室內檢測結果4月底前報省種子質檢站。
(四)在種子檢查中,對不合法品種要依法查處,同時責令生產經營單位“下架”、“召回”。對跨區域的,要及時通知企業所在地種子管理部門溯源,堅決杜絕品種未審先推、侵犯品種權等違法行為。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信息匯總表(附件4),請于4月底前報省種子管理總站市場科。
(五)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及時了解市場銷售形勢、零售價格、供需動態,發布市場余缺信息,做好品種的余缺調劑工作,確保種子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六)在種子抽檢工作中,對于不配合抽檢的企業要列入監管黑名單,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對未抽檢到的品種,要核實是否加工、銷售;對于沒有銷售的品種,要及時上報退出意見。
附件:
1.安徽是省2013年冬季督查已抽查企業及品種匯總表
2.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3.室內三項檢測分工
4.各市種子市場銷售品種登記匯總表
5.省級發證當前在有效期內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