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委吳曉光副主任在4月27日召開的全省品種權保護暨執法工作交流會上指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頒布以來,吉林省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認真貫徹實施《條例》精神,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履行職責,堅決維護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按照“理清職責、規范程序、重抓源頭、強化處罰”的要求,以完善制度、強化服務、科學管理為重點,逐步建立健全執法體系,強化執法監督,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取得實效。
品種權保護意識逐步提高。全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及培訓工作,不斷強化全社會品種權保護意識,特別是一些種業的品種權自我保護意識得到不斷強化。全省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量居全國申請量的前列。截至今年3月31日,吉林省累計申請農業植物新品種539件,其中授權品種269件,居全國排名第五位。
品種權執法體系逐步完善。2001年,吉林省成立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并委托吉林省種子管理站行使農作物品種權的行政執法職能。各市、縣農業行政部門也相繼成立了組織機構,設有兼職人員開展此項工作,部分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內部也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一個由農業科教、執法、種子科研和企業等職能部門協同配合,農業企事業單位和各類中介組織積極參與,適應吉林省省情的植物新品種保護執法體系初步形成。
品種權監管環節逐步強化。嚴把種子市場準入關,堅持聯合執法,認真查處侵權案件,切實保護權利人的權益。全省先后對農大364、吉單519、通單24、吉粳88、81、延薯4號等侵權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理,打擊了侵權行為,有效地保護了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據統計,2005年以來,吉林省共查處品種權案件88個,其中行政查處43件,司法查處45件。
同時,為了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違規行為,吉林省實施了企業和品種的兩退出機制。一是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發生侵權、假冒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實施退出制度。僅2010年,全省對448家種子企業進行了審核,其中對48家企業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見,對23家種子企業注銷了種子經營許可證,對14家企業注銷了種子生產許可證,對3家存在侵權、套牌行為的種子企業處以吊銷經營許可行政處罰。二是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品種退出制度。制定了《吉林省農作物品種退出管理辦法》,目前全省已經累計退出456個農作物品種,為我省保護品種權、推動農業科技創新打下了堅實基礎。
2011年,吉林省將進一步加大農業植物品種權保護與執法力度,嚴格復查種子生產許可證,嚴格查處農作物品種侵權案件,建立品種權保護與長效機制,加強授權品種的管理,及時公開種子生產許可信息,建立種子生產基地檔案,從源頭上治理違法制種行為,推動品種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