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鑒定報告
半島網2月21日消息 “15位農民,198.6畝地,辛辛苦苦忙活一年,卻血本無歸。”近日,青島經緯妙收蔬菜專業合作社的農民代表向記者反映,2009年,其所在的農業合作社購買了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生產銷售的“中參8號”“中參5號”春秋兩用胡蘿卜種,卻出現普遍抽薹,根部大頭不收尾、分叉、裂根等現象,與其宣傳嚴重不符。經過萊西人民法院判決后,由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承擔經濟賠償1336100元,可賠償款至今未到帳。
百畝“中參8號”胡蘿卜普遍抽薹
“好的胡蘿卜長得跟儀仗隊似的,可我們家的胡蘿卜普遍大頭、不收尾、青頭,因為達不到收購規格,價高時別人一斤賣1.2元,但我們只能折半價賣,客商還是不愿意收。”想起去年一年徒勞無功的辛苦,青島經緯妙收蔬菜專業合作社的農民李英恩語氣中難掩氣憤。他嘆了一口氣說道,去年,他們一家忙活一年,種了5.4畝胡蘿卜,卻只賣了4000元左右,還有將近3畝地的胡蘿卜,直接掀到地溝里,賠得血本無歸。
在萊西市,和李英恩有著相同遭遇的,還有14位農民,其中一位叫張祥代的農民,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多萬。

農民種出的“中參8號”胡蘿卜

萊西人民法院判決書
在山東省涉案物品價格鑒定(認證)結論書中,表述“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了產品質量及產量的下降”,造成農民損失慘重。據了解,這批種子正是在2009年11月25日,由青島經緯妙收蔬菜專業合作社牽線,張祥代、張建偉、張咸國等15位農民統一購買的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生產銷售的“中參5號”“中參8號”春秋兩用胡蘿卜種子,其中“中參5號”142.8斤,播種190畝,“中參8號”100斤,播種8.6畝。
2月21日,記者采訪了青島經緯妙收蔬菜專業合作社的農民代表王奎忠,他告訴記者,“中參5號”“中參8號”是合作社引進的新品種,不少農民指望通過精心培育發家致富,但從2010年5月中上旬,合作社的技術人員發現‘中參5號’‘中參8號’陸續出現抽薹現象,而且胡蘿卜根部出現大頭不收尾、分叉、裂根、青頭等現象。”
“在中科所的宣傳中,這兩個品種胡蘿卜單根重220克左右,根尖鈍圓,耐抽薹。”王奎忠說道,農民種植出來的胡蘿卜品相、產量與宣傳嚴重不符,造成農民不可挽回的損失,在多次協商賠償未果的情況下,合作社將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起訴到萊西市人民法院。
苦等賠償款,至今未到帳
經過漫長的審判,2011年1月19日,王奎忠以及青島經緯妙手蔬菜專業合作社的農民們終于迎來了萊西市人民法院一紙判決書,由“被告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1336100元,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付清。”
“本以為,最遲年底之前就可以拿到賠償款,可以歡歡喜喜過個年,但中科所現在卻有意拖著不給處理了,賠償款至今未到帳。”王奎忠無奈地說道,這筆救命錢,孩子要上學,家里有開銷,就是地里也等著錢買種。
中科所:正在委托律師上訴
對此,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杜永臣所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要大面積在一個地方推廣種子,一定要試種。”杜永臣表示,青島經緯妙收蔬菜專業合作社農民“血本無歸”是因為“種子商沒有試種”,而這只是自己對一審判決有異議的一方面。
“說來話長,電話里也說不清楚。”杜永臣表示,“中國農業科學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對一審判決不滿意,正在委托律師上訴。”
文/圖 孫貼靜 王君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