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廳公告第19號
江西省種子管理局 報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我廳考核合格,批準吳小麗等14名同志為農作物種子檢驗員,頒發《種子檢驗員證》;批準陳景智等8名同志增加種子檢驗員類別,變更其《種子檢驗員證》中有關類別的內容。
袁小春等1名種子檢驗員因工作調動不再從事種子檢驗工作,根據《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廳決定注銷其《種子檢驗員證》。
特此公告
附:1、江西省農業廳批準的農作物種子檢驗員名單(第六批)
2、江西省農業廳注銷的農作物種子檢驗員名單(第一批)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