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黎光壽 北京報道
從紐約開始,一封題為《我們關于轉基因水稻、玉米商業化種植問題的意見書》的公開信一個月來在一批海外學者之間廣為流傳,并開始傳入國內。這封信沒有明確的收件人,主要目標是呼吁中國政府禁止轉基因主糧的商業化種植。
3月27日,信件的起草者董敘霖通過越洋電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現在簽名的已經有60多人,如果需要的話,還會有更多人簽名。”
2009年中國農業部給兩個轉基因水稻品種和一個轉基因玉米品系頒發了生產應用安全證書后,董敘霖認為不應在不確定轉基因主糧安全性的情況下貿然放開商業種植,于是起草了公開信。
董敘霖通過郵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參加聯合署名的有許多知名的海外學者,聯名信認為,轉基因之爭在全世界范圍由來已久,找不到任何有轉基因糧食科技在現在的貿易、產權體制下能夠大量增產的有力證據。
“水稻是億萬中國人民每天的最主要糧食,水稻文化是中國人民共同的歷史繼承,玉米也是中國人民三大主糧之一,對稻米和玉米的轉基因品種的產業化應該特別審慎。”“轉基因作物和食品的安全性在科學上還沒有定論,尤其是大范圍長期的種植和食用對人體和環境、生態的影響,還存在很多未知的因素,不是目前的關于健康和環境的風險評估的方法,在短期內可以作出結論的。”“對于國內外提出的關于轉基因作物的安全質疑,應該慎重對待,在廣大民眾的疑慮沒有充分澄清之前,不應貿然行動。”
農業部之前曾回應外界質疑稱,從1999年和2004年,農業部相繼首次受理了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申請,分別經過11年和6年的嚴格評價過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準發放了轉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及雜交種"Bt汕優63"的生產應用安全證書。但發放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并不等同于允許商業化生產。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獲得安全證書后,還要根據國家品種審定法規的規定,首先進行嚴格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達到標準的才可獲得品種審定證書;之后,相關種子企業還要通過嚴格審核才可獲得轉基因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種子生產經營,但至今沒有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作物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種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