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種子管理站文件
豫種〔2009〕21號 簽發人:張進生
關于積極進行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考核申請的通知
各省轄市種子管理站及各種子質檢機構:
根據農業部《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考核管理辦法》(2008年農業部令第12號,以下簡稱“12號令”)及其配套文件的有關規定,今后國內所有農作物種子質檢機構的定期審查考核工作將依照“12號令”執行。省農業廳于2009年3月26日以豫農種植[2009]11號文及時轉發了“12號令”的配套文件。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和省廳安排,我站從即日起開始受理全省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考核申請。請各種子質檢機構根據“12號令”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及時進行體系文件換版等準備工作并提交申請。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省廳安排,河南省種子管理站負責省內種子質檢機構申請的受理、文件初審及其他相關事宜的辦理。
二、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河南省種子管理站受理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初審。
2.能力考評:能力考評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⑴文件審查:考評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⑵能力驗證:通知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給申請者發放預先制備的能力驗證樣品進行檢驗技術能力評價。
⑶現場評審:組織考評小組對申請人進行現場符合性審核。
3.辦理批件:省種子管理站根據能力考評結果提出審批方案,經省農業廳種植業管理處審核,報廳領導批準后辦理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合格證書。
三、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 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考核申請書(2份);
2. 機構設置的證明文件、檢驗機構法人資格證書或者法人授權證明文件(均為復印件);
3. 種子檢驗員資格證明以及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職稱證書(均為復印件);
4.檢驗項目范圍說明;
5.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
6.近期典型檢驗報告(2份)。
附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考核申請書(格式)點擊下載
二00九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