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農用化肥鐵路優惠運價政策,促進化肥生產流通,支持農業生產,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緩釋肥料等執行農用化肥鐵路優惠運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主要用于農業大田作物生產的緩釋肥料等8個新型肥料品種納入實行鐵路優惠運價的農用化肥品種目錄。
《通知》明確,凡具有農用化肥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經國家鐵路執行統一運價的運營線路運輸列入鐵路優惠運價目錄的農用化肥,均執行農用化肥優惠運價。出口化肥及用于工業生產的化工品不享受農用化肥運價優惠政策。據測算,新增的8個新型肥料品種年運量約100萬噸,每年可減免化肥鐵路運輸費用約1650萬元。連同此前已納入鐵路優惠運價目錄的化肥品種,每年可減免化肥鐵路運輸費用25億元左右。
托運農用化肥時,須同時出具托運人和收貨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應經持證企業蓋章確認,其中“經營范圍”一欄應包括“化肥”(或“肥料”)。各鐵路運輸企業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農用化肥,必須嚴格執行優惠運價。貨主采取出具虛假證照等欺詐手段享受農用化肥優惠運價政策,或變更農用化肥用途的,由鐵路運輸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作者:農民日報•中國農網記者 劉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