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
粵農農辦〔2020〕153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局,省農科院農業生物基因研究中心、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省微生物研究所,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 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20〕2號),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制定了《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和《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保護單位確定實施主體。我廳負責國家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的初審以及指導、監督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工作。省農科院農業生物基因研究中心、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省微生物研究所分別作為省級作物、畜禽、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牽頭組織實施單位,負責省級相應種類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轄區內省級農業種質保護單位確定的初審。
二、明確保護單位申請基本要求。申請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按照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由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同意,向省農業農村廳推薦;申請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按照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由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向所在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經地市級初審、牽頭組織實施單位組織專家評估后,由省農業農村廳公告確定并授牌;承擔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的省直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申請材料直接提交至相關牽頭組織實施單位。申請國家和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分別于7月底前和8月底前提出書面申請。
三、有序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我廳負責省級保護單位的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省農科院農業生物基因研究中心、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省微生物研究所分別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作物、畜禽、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登記工作。各登記主體要對登記資源的來源和真實性負責。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積極組織轄區內有關單位開展種質資源登記,加強種質資源登記工作宣傳與培訓。要按照國家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施方案和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施方案要求,依據全國農業種質資源登記總則和分物種登記細則進行登記。屆時將根據農業農村部統一部署,適時啟動我省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
四、強化責任落實與考核。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切實落實市、縣的屬地責任和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主體責任,將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納入相關工作考核。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我廳將進行通報批評。對不作為、慢作為造成資源流失、滅絕等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
附件:1.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
2.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實施方案
3.國家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施方案
4.廣東省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實施方案
5.全國農業種質資源登記總則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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