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0年四川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農函〔2020〕331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農資打假視頻會議精神,切實做好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2020年四川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各單位遵照執行。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14日
2020年四川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和農業農村廳農資打假工作安排部署,為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切實維護農民權益和農業生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規范農資生產經營使用行為,讓農民用上放心農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肅查處農資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坑農害農行為,給假劣農資來一次“大掃除”,給制假售假者來一個“連窩端”。強化日常監管,穩定農資市場秩序,增強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奪取疫情防控和農業生產“雙勝利”作出積極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全面小康。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市場(經營集散地)、現代農業園區、規模種養殖基地為重點地區,開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秋冬季行動。采取巡查檢查、監督抽查、飛行檢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手段,積極查找問題隱患,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破壞市場秩序、侵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重點圍繞以下農資品種開展專項治理。
(一)種子。加強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抽查,重點檢查企業資質、生產經營檔案、標簽及種子質量,對于近3年來在各種監督檢查中發現有問題或者發生重大質量事件、遭投訴舉報較多的企業,實行品種檢查全覆蓋。強化種子(苗)市場監管,在春秋兩季種子(苗)交易旺季,對種子(苗)市場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檢查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品種審定和登記、品種權許可、經營檔案、主體備案和種子質量等。重點查處假冒偽劣、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等行為。〔種業發展處牽頭負責,省種子站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二)農藥。加大農藥市場監督抽查力度,組織開展農藥市場抽樣檢測,及時發現違規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行為并依法查處,加強經營農藥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標明成分未檢出、隱性添加農藥等行為。〔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處牽頭負責,廳植物保護站、省農藥檢定所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三)肥料。重點開展復混肥料(復合肥料)、摻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機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獲證肥料產品監督抽查,及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重點查處養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低、標簽標識不規范等行為。〔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處牽頭負責,成都土壤肥料測試中心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四)獸藥。開展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監督檢查,切實規范獸藥生產經營行為。嚴格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強化獸藥監管執法,落實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公告要求,重點查處獸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四川省飼料獸藥生產企業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制度》。〔飼料獸藥處牽頭負責,省獸藥監察所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監督檢查,嚴格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完善檢打聯動,嚴厲打擊飼料中違法添加獸藥、摻假使假、套用冒用生產許可證明文件、無證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四川省飼料獸藥生產企業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制度》。〔飼料獸藥處牽頭負責,省飼料工作總站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六)農機。開展飼料粉碎機農業機械質量調查工作,做好農機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工作,開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獲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和碾米機、粉碎機產品的省級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嚴厲打擊以次充好,擅自改變參數性能、證書和標志使用不規范等行為。〔農業機械化處牽頭負責,省農業機械鑒定站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三、工作任務
(一)扎實開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重點圍繞春耕備耕期間使用量大的種子、肥料、農藥等農資產品,結合本區域疫情防控情況,分區分級開展排查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風險隱患,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開展。強化農資產品監督檢查,將多次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舉報多、問題突出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升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迅速清理不合格產品,做到及時下架、堅決收繳,嚴防假劣農資流入市場坑農害農,危害農業生產。
(二)強化農資領域執法辦案。保持農資打假高壓態勢,狠抓農資領域違法行為處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特別是對疫情防控期間制售假劣農資的,嚴懲不貸、公開懲戒;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責任。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案件線索,商請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對跨地區、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必要時聯合相關部門集中開展打擊行動,堅決鏟除制假源頭。
(三)深入排查涉黑涉惡線索。扎實推進農業農村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對農資生產銷售環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擾亂行業秩序的涉黑涉惡行為進行排查,一旦發現線索及時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查處,同時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四)嚴把農資審批準入關口。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嚴格農資生產經營許可和產品登記審批。鼓勵生產綠色高效農資產品,嚴格限制高殘留、高污染、高耗能農資產品重復登記注冊,淘汰落后產能。加強證后跟蹤檢查,堅決依法清理、吊銷和取締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
(五)加強農資信用監管和追溯管理。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嚴格執行《飼料獸藥生產企業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制度》,加快建立種子、農藥、肥料、農機等領域“黑名單”制度。加強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和共享,積極開展信用評價,強化誠信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誠信意識。落實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加快推進農藥追溯管理,強化獸藥生產經營環節獸藥產品追溯管理。規范種子標簽和信息代碼標注,加快推進種子可追溯管理工作,盡快全面實現種子全程可追溯。
(六)積極推進社會共治。大力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創新服務方式和內容,有針對性地向廣大農民群眾普及識假辨假和消費維權知識。完善投訴舉報制度,主動公布農資打假舉報熱線和郵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農資打假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公布一批農資打假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四、重點工作安排
(一)3月,召開2020年全省農資打假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視頻會議,部署全年農資打假工作,啟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省農業農村廳開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調研指導。
(二)3—6月,組織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犯罪行為。各級各地根據疫情防控情況舉辦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
(三)4—11月,組織開展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布抽查結果。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公布全省農資打假典型案件。
(四)12月,開展農資打假績效考核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工作,切實履行牽頭協調職責,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完善工作機制,提升農資打假合力。要保障農資打假人員、裝備和經費,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推進。要發揮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在農資打假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按照農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全面推進農資打假工作上水平、上臺階。
(二)落實監管責任。省上已將農資打假工作納入市州食品安全考核、質量強省考核內容。各地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農資打假崗位責任和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制度,確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責有人擔。要按照全省農資監管工作有關要求,對標對表,按時、保質完成好農資打假各項目標任務。對專項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地要嚴格落實農資打假監管信息報送規定,扎實做好數據統計、信息上報、案件信息公開、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農資打假數據和信息仍實行月報制,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經由“農業農村部網站”→“業務管理”→“部外”→“農資打假監管”報送。請各地于2020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將農資打假“春雷”行動、2020年農資打假總結(包括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打算等)報送至廳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中心)。
請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進一步明確農資打假工作牽頭科室,落實1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于4月24日前將《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聯系人信息表》(見附表)報送廳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中心)。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張寅,028-85505669,郵箱:273731127@qq.com。
附件: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聯系人信息表
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聯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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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單 位 |
職 務 |
電 話 |
手 機 |
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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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科室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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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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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請各市(州)農業農村局于4月24日前將本信息表報送至廳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中心)張寅,02885505669,27373112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