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8年農作物種子和種畜禽及其遺傳物質免稅進口情況總結和2019年免稅進口計劃的通知
農種種函﹝2018﹞10號
各省(區、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畜牧獸醫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有關種子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和種畜禽進口審批管理,規范進口秩序,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三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16〕64號)要求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三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農辦外﹝2017﹞2號)要求,現就報送2018年種子種源免稅進口情況總結和2019年免稅進口計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農作物種子進口
具有進出口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對外制種企業。
(二)種畜禽及其遺傳物質進口
符合農業農村部種用畜禽遺傳資源進口審批條件要求的企業,且進口的種畜禽及其遺傳物質與畜牧業生產密切相關,不得用于度假村或俱樂部等高檔消費場所。
二、有關要求
(一)農作物種子進口
請各地指導符合要求的企業對2018年種子進口情況進行總結,包括實際進口及應用情況、主要成效、存在問題和政策建議,并報送2019年進口需求。填報2019年種子進口及免稅計劃統計表(見附件1)。所有未填報2019年進口計劃的企業,除試驗用種外,申請進口種子時均需說明未填報計劃的原因,原則上不受理其進口免稅申請。
(二)種畜禽及其遺傳物質進口
請各地指導符合要求的企業對2018年種子進口情況進行總結,同時,依照申請條件對種畜禽場進口需求進行摸底,審核、確認進口企業的資質、進口種畜禽的最終用途以及申請免稅進口額度的合理性等,嚴格核準其免稅進口計劃數量,指導相關企業填寫2019年種畜禽免稅進口計劃申報表(見附件2)。沒有申報2019年進口計劃的企業,原則上不受理其進口免稅申請。對于2018年種畜禽進口完成量與申報量出入較大的,將根據《種畜(禽)進口免稅管理實施細則》取消免稅進口資格或核減其免稅進口額度。
請于11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審核匯總并加蓋公章后,分別報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農作物種業處和畜禽種業處,同時發送電子版。有關農作物種子企業報送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電子版的同時,抄報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農作物種業處。
三、聯系方式
(一)農作物種業處
聯系人:王志彬 袁志鵬
聯系電話:010—59193238 59192275
傳真:010—59191620
電子郵箱:zzjzyfzc@agri.gov.cn
(二)畜禽種業處
聯系人:周曉鵬
聯系電話:010—59193287
傳真:010—59193291
電子郵箱:zysxzc@agri.gov.cn
附件:1.
2.
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
2018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