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09年湖南省棉花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意見》的通知
湘農業聯[2009]44號
各市、州、縣農業局、財政局、農墾場:
為貫徹落實2009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加強棉花良種補貼項目管理,充分發揮政策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2009年湖南省棉花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2009年湖南省棉花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意見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湖南省棉花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意見
為了做好我省2009年棉花良種補貼工作,根據國家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09]20號)文件精神,結合湖南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穩定面積、提高單產、優化結構、改善品質為出發點,按照全面覆蓋、整體推進、因地制宜、補貼農民的思路,對農民種植棉花進行良種補貼,鼓勵農民使用優良品種,加快優質良種推廣步伐,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主要目標:通過實施良種補貼項目,穩定我省棉花生產,力爭棉花面積保持在250萬畝以上,總產穩定在24萬噸以上。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整體推進的原則。項目覆蓋全省所有植棉的縣(市、區)、農墾(場)。項目覆蓋區按照實際種植面積全部補貼。
(二)堅持品種擇優的原則。補貼品種的篩選、展示、招標,由省農業廳具體負責,優先選擇生態適應性好、符合生產需要、市場前景較好的品種。禁止選擇未經審定、審定不通過、過期淘汰和未經引進的省外品種。
(三)堅持公開推介的原則。主導品種確定后,省農業廳公開向社會發布,并將推介品種隨實施方案上報農業部備案。嚴禁省級以下農業部門進行品種推介活動。
(四)堅持農民自愿原則。各地農業部門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根據品質優先、市場需求和生產需要,積極引導農民選擇使用良補品種,不得采取強制手段干預農民自愿選種。
三、補貼規模與標準
(一)補貼范圍:在全省所有植棉的縣(市、區)、農墾(場)實行棉花良種補貼全覆蓋。為不誤農時,今年先按《2008湖南農村統計年鑒》棉花播種面積操作,然后以實際面積結算補貼資金。
(二)補貼對象:對生產中使用棉花良種的農民(含農場職工)給予補貼。
(三)補貼標準:2009年棉花良種補貼執行標準為15元/畝。為了方便操作,實際按雜交棉F1補貼15元/包執行。
四、補貼方式的選擇
棉花良種補貼可以采取售價折扣補貼和現金直接補貼兩種方式的規定。根據湖南實際情況,采取“售價折扣補貼方式”。
五、招標采購
(一)補貼品種的要求。通過國家或省級審定,性狀優良、生態適應性好、高產優質、符合紡織工業發展需要的雜交棉品種(限F1代)。種子質量符合國家2008年公布的棉種質量標準要求。
(二)招標采購良種。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組織招標采購良種。具體程序如下:
1.企業申報。棉花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公司)向省農業廳經濟作物處申報參加良補品種展示。
2.集中展示。省農業廳對申報品種進行雙盲密碼編號,按科學、規范、公正、公平的原則,統一集中展示。每年9~10月組織專家對展示進行現場評議,11月底前由中國棉花質量監督檢驗檢測中心進行纖維檢測。
3.評議審核。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組織相關專家,成立湖南省棉花良種補貼品種審核委員會。該委員會在現場評議和品質檢測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分排序,確定棉花良種補貼候選品種,交由省政府采購辦進行統一招標。
4.統一招標。省政府采購辦對良補候選品種進行統一招標,確定品種和價格。中標結果在湖南政府采購網公布。項目縣農業部門從中標品種中選擇5~8個作為本地補貼品種。
5.簽訂合同。項目縣農業部門為棉花良種采購法定代表人。中標品種公示一周后無異議,由省農業廳通知項目縣農業部門與中標企業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包括供種時間、地點、品種、數量、質量、良種款交付、違約責任、售后服務等內容。項目縣農業部門根據當地種植計劃確定采購數量,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六、組織供種
(一)中標企業統一供種。供種企業按照合同要求,印制項目縣供種清冊、到戶供種卡,以村為最小送種地點,按時、保質、保量供應到戶;農民按招標價折扣15元/包的價格付款,供種企業登記清冊,購種農民簽字確認;供種企業做好良種良法配套技術指導。
(二)加強供種計劃與質量管理。項目縣農業部門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和供種計劃;開展種子質量抽檢,對不合格種子及時封存或退貨,杜絕劣質種子流入棉區;配合供種企業實施供種服務和技術指導。
(三)健全良種補貼檔案。項目縣農業部門要加強良種補貼項目管理,按照“縣級有良種區域圖、鄉級有任務落實表、村級有到戶清冊、戶有供種卡”的要求建立良種補貼檔案。鄉級面積落實表一式兩份,分別由鄉鎮農技站和縣農業局保管。實行統一供種的地區,村級分戶清冊要一式三份,由供種企業印刷,分別用于編制計劃、行政公示、財政報賬。
七、補貼資金結算
省財政廳在開標后按照招標供種量預撥70%補貼資金,年終根據財政、農業部門逐級審核確定的供種清冊和農業部門確認的無種子質量問題書面意見,據實撥付剩余資金。
縣級財政部門在簽訂合同后根據供種合同預撥70%補貼資金,年終根據財政、農業部門審核確定的供種清冊和農業部門確認的無種子質量問題書面意見,按照實際供種量與供種企業結算補貼資金。
八、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調配合。各級要高度重視棉花良種補貼項目,切實把該項目作為穩定棉花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來抓,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合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預算、撥付工作;農業部門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制定方案、良種推介、技術服務等工作。其他各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良種補貼項目搞好服務。
(二)強化項目公示。實行良種補貼村級公示制,公示內容要包括良補品種、補貼標準、中標價格、銷售價格等,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各級財政、農業部門設立良種補貼監督電話,并在當地媒體予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省農業廳舉報電話0731?4421636,省財政廳舉報電話0731?5165335。
(三)強化面積核實。各地要按照整體覆蓋、逐步推進的原則,首先由農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種植面積。由村委會登記、核實、公示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后,將本轄區種植面積和品種上報縣農業、財政部門。最后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將各縣上報的補貼面積匯總審核后上報財政部、農業部。
(四)強化資金管理。項目資金要專款專用,切實按照國家規定嚴格使用。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補貼品種推介展示、補貼面積核實、補貼資金發放、補貼檔案建立和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支出由各地自主安排,嚴禁擠占挪用中央下撥的補貼資金用于工作經費。
(五)強化監督檢查。縣級農業和財政部門要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通過實地走訪基層干部和農戶,認真了解項目區面積落實、種子質量和價格、補貼資金發放等有關情況,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良種補貼政策不走樣,農民實惠不減少。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建立動態反饋和調整機制,根據棉農反饋意見,結合檢查情況,及時調整下年棉花主導品種、甄別供種企業等。項目實施完成后,各級財政、農業部門對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和績效評價,年底前報上級財政部門和農業部門。
(六)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做好良種市場供應,防止假冒偽劣種子進入生產領域,切實保障種子供應市場渠道暢通、規范有序。如出現種子質量問題,供種企業按合同賠償棉農損失,并依法追究責任。
(七)強化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向廣大農民群眾、基層干部宣傳良種補貼政策,提高農民群眾對農作物良種的認識,充分調動農民使用優良品種、發展棉花生產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湖南省農業廳 財政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