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農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依法防范和打擊轉基因農作物種子非法生產、加工、經營、種植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嚴禁研發單位和研發人非法從事農業轉基因科研活動。堅決杜絕隨意分發、轉讓、擴散轉基因材料的行為,對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的,將依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嚴禁非法生產、加工、經營轉基因農作物種子,存在上述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應主動將非法轉基因農作物種子收回銷毀。對拒不收回銷毀、繼續從事非法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法嚴厲查處;對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有關規定,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從事種植業生產的個人和組織應到具有種子經營資質的單位購買附有標簽的包裝種子,并保存購種憑證、標簽及包裝物。任何從事種植業生產的個人和組織不得購買和種植非法轉基因農作物種子。對未經許可、未到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非法經營者,將聯合公安等部門嚴厲查處。
五、2016年開始將在地方儲備糧收儲單位配備轉基因成分檢測儀器設備。因購買和種植非法轉基因農作物種子造成損失的后果自負。
六、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非法研發、生產、加工、經營、種植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24-86119575、024-23448848。
遼寧省農村經濟委員會
201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