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農辦種[2015]40號文件通知要求,11月13號,大理州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收到農業部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測中心分發的3份水稻種子能力驗證樣品,在接到樣品之后,中心檢驗人員及時向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測中心進行樣品接收確認,并嚴格按照《能力驗證樣品檢驗指導書》和《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規程》的要求,于11月20日按質按量的完成了3份水稻樣品的凈度指標的檢測。檢測完成后,中心工作人員及時將檢測結果寄送給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測中心。通過此次能力驗證活動,提高了我中心檢驗人員的檢驗技術能力,確保出具檢驗結果科學準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