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兵)記者2月9日從太原市農業部門獲悉,為了加強農作物種子的經(jing)營(ying)(ying)監管,確保(bao)農(nong)業用種(zhong)安(an)全,保(bao)障農(nong)業生產,太原市日前開展(zhan)了“2015年(nian)規(gui)范鄉村種(zhong)子經(jing)營(ying)(ying)活動”。
據了解,該活動內容包括:一是種子經營戶要認真遵守《種子法》及相關法規和規章,做到持證合法經營。二是保證種子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決不允許銷售假冒偽劣種子,杜絕不合格種子、手續不齊全的種子流入市場。三是規范種子經營行為,保證種價公平合理,維護市場秩序,確保農業種植、供種數量、種子質量、種子產業發展的安全。四是種子經營店要在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種子經營許可證》或《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備案登記證》《種子經營質量承諾》《農民購種須知》《太原市玉米新(xin)品種競爭展示平臺公告》等(deng)。五是經營店(dian)中(zhong)種子的擺放(fang)要整(zheng)齊有序(xu),店(dian)面整(zheng)潔(jie)明(ming)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