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啟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
《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7年第1號)從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農業部印發的《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指南》(農種發〔2017〕2號),29種非主要農作物被列入第一批登記目錄。為推進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省農委近日下發《關于開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的通知》(蘇農業〔2017〕10號),全面部署啟動我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對我省品種登記申請條件、登記材料、申請程序等進行了明確。
一、登記作物種類
列入《第一批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農業部公告第2510號)的29種作物(見附件)。
二、申請登記品種條件
(一)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
(二)具備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
(三)具有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的品種名稱。
申請登記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品種,還應當經過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
三、申請者條件
申請者是單位的,其注冊地應在我省范圍內;申請者是個人的,其戶籍所在地應在我省范圍內。
在我國境內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境外機構、個人在我省申請品種登記的,應當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我省種子企業代理。
變更登記內容的,應由原申請者提出;原申請者已不存在的,應說明新申請者與原申請者的關系,并提交相應證明。
四、品種登記材料
(一)對新培育的品種,申請者應當按照品種登記指南(中國種業信息網下載)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品種登記申請表;
2、申請者法人登記證書(單位)或身份證(個人)復印件;
3、品種選育情況說明;
4、品種特性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品種適應性、品質分析、抗病性鑒定、轉基因檢測報告等;
5、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測試報告;
6、種子、植株及果實等實物彩色照片;
7、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 2017年5月1日前已審定或者已銷售種植的品種,提交以下材料:
1、品種登記申請表;
2、申請者法人登記證書(單位)或身份證(個人)復印件;
3、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4、品種生產銷售應用情況或者品種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說明材料;
5、種子、植株及果實等實物彩色照片;
6、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已登記品種變更登記內容的,提交以下材料:
1、品種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
2、品種登記證書復印件;
3、品種變更內容說明和有關證明材料;
4、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申請和受理
申請者應當在中國種業信息網“全國種子管理綜合業務平臺”的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管理系統進行實名注冊,并提出登記申請。完成網上實名注冊和登記申請后,向江蘇省農業委員會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一份裝訂),同時提供有關材料原件核查。
六、申請材料送交單位和地址
江蘇省政務服務中心農委窗口(地址:南京市漢中門大街145號;郵編:210036;電話:025-83666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