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6月22日電(記者 謝櫻 周勉)“權威的官方資料顯示,中國還沒有在任何一個國家提出水稻新品種保護的申請。”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知識產權辦主任萬宜珍說,在中國境內培育的雜交水稻新品種要想在國外申請品種權,目前還沒有一條暢通的正規渠道。
“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也不免流露顧慮:“雜交水稻要"走出去",知識產權需要得到更好的保護。”
作為20世紀70年代由中國首創的一項先進農業技術,雜交水稻為大幅提高糧食產量提供了一條切實可行的途徑。
“但中國許多單位與國外的合作又在進行,大多數水稻品種可在生態環境相同的國家直接應用,如果不在當地國申請品種保護,中國將很快失去市場競爭力。”萬宜珍說。
據專家介紹,目前印度、越南、菲律賓等國雜交水稻發展極其迅速,中國與這些國家的雜交水稻的商業貿易十分頻繁,中國許多雜交水稻新品種可直接在這些國家應用。
萬宜珍說:“中國把大量的雜交水稻新品種賣到了這些國家,而又沒有申請當地國的品種保護,當地國的單位、企業或個人就有可能把這些新品種以自己的名義保護起來,成為他們的知識產權,最后將導致中國的雜交水稻資源嚴重流失。”
事實上,國外的水稻新品種在中國申請品種權的數量卻在不斷增加。截至2010年5月,外國企業或個人,向中國農業部提交的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的申請就已有444項。僅日本一個國家,就在中國提出了9個水稻的新品種權申請。
“同時,一旦中國的雜交水稻新品種成為外國人的知識產權,將出現"種中國品種,侵外國權"的現象。”何厚軍說。
“經非正常手段和途徑出口的種子和資源在國外大量繁衍,嚴重影響中國雜交水稻國際市場的拓展。”湖南省知識產權局副巡視員賀青說。
不少專家透露,中國現有的一些雜交水稻品種及其親本資源,經各種不明途徑,已流失到國外。這些資源因未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核和登記,屬非合法出境,很難在境外獲得知識產權的保護,直接導致了中國種子資源的流失。
湖南省雜交水稻研究中心國際合作處處長廖伏明認為,盡管中國目前仍處于世界雜交水稻技術的優勢地位,如果不能打破政策瓶頸盡早“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中國在雜交水稻技術上的比較優勢地位將在短期內喪失。
然而雜交水稻要想“走出去”,卻面臨著國內國外一些政策的限制。
“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進口國政府擔心,隨著種子貿易量的增加,過度依賴雜交水稻種子進口將會對本國糧食生產產生不利影響,甚至危及本國的糧食安全,因而對雜交水稻種子生產本地化的要求日益強烈。”何厚軍分析說,有些國家如印度,不允許直接進口大量的雜交水稻種子,只允許在本國當地生產和銷售種子,有些國家則對進口水稻種子有嚴格的進口年限限制,這些都和中國所采取的被動保護方式的種子出口政策有沖突,從而形成了貿易壁壘。
盡管中國的雜交水稻種子出口政策有了一定程度的放寬,不少專家建議應當進一步為雜交水稻“走出去”而“松綁”。
“國家應該鼓勵和倡導中國的雜交水稻品種資源從合法的、正規的渠道出口,防止和嚴厲打擊非法出境,在目標國或地區申請當地的植物品種保護權或技術專利,并嚴格執行中國種質資源出口的審核和登記制度,從而使中國雜交水稻品種資源受到合法保護。”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鄧華鳳說。
“面對世界糧食短缺,中國雜交水稻可以更大步伐走出去,在更大程度上造福人類。希望通過政策的調整,技術的創新,促進中國雜交水稻合法有序地走向世界。”袁隆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