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贛農辦字〔2010〕98號
江西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
為加強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管理,保障明年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廳決定委托你站對2010年全省農作物種子質量進行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范圍
本次抽查的對象是水稻種子。抽查范圍是全省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具體抽查企業名單見附件。每個企業抽取樣品2~4個,品種(組合)由扦樣人員確定。
本次監督抽查檢測項目包括凈度、發芽率、水分和品種純度四項質量指標。
二、扦樣、檢測與結果判定
扦樣和檢測依據GB/T3543.1~3543.7-1995;結果判定依據GB4404.1-2008和GB20464-2006。
三、時間安排
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扦樣;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凈度、發芽率、水分室內三項質量指標的檢測;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水稻品種純度海南種植鑒定;2011年5月上旬公布監督抽查結果。
四、有關要求
(一)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要及時組織扦樣人員,憑本通知、《江西省2010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通知書》和有關身份證件到被抽查企業扦樣,扦樣人員不得少于2名,其中至少一名為持有《種子檢驗員證》的扦樣員。
扦樣人員應詳細了解被抽查企業的種子生產、銷售等情況,在全面掌握有關情況的基礎上確定抽查品種,樣品應當從該企業倉庫內待銷的商品種子中扦取,確保樣品的代表性。
(二)被抽查企業應配合扦樣人員做好扦樣工作,以確保扦取樣品的真實,具有代表性,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扦樣。
(三)被抽查企業名單應嚴格保密,任何人在扦樣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