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區)農業委員會:
為加強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管理,維護種子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保障2010年我省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我委于2009年12月3日印發了《關于開展全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黑農委函〔2009〕389號),委托黑龍江省種子管理局對全省玉米雜交種、大豆和水稻常規種種子主要生產、經營企業入庫待銷和市場銷售的商品種子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省共抽查種子企業及經營業戶83家,抽查種子樣品167個,涉及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93個品種,88家種子生產商,代表種子數量240.2萬公斤。其中,玉米樣品129個,涉及77個品種,代表種子數量174.6萬公斤;水稻樣品15個,涉及12個品種,代表種子數量27.5萬公斤;大豆樣品23個,涉及16個品種,代表種子數量38.0萬公斤。所有樣品均檢測純度、凈度、水分、發芽率四項質量指標,所代表的種子批全部為企業倉庫內待銷的和市場上銷售的商品種子。
二、抽查結果
全省抽查的83家企業的167個樣品中,合格樣品154個,合格率為92.2%;玉米樣品129個,合格樣品122個,合格率為94.8%;水稻樣品15個,合格樣品12個,合格率為80.0%;大豆樣品23個,合格樣品20個,合格率為87.0%。
三、整改意見
(一) 強化監管手段,嚴肅查處不合格企業。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加強對種子質量不合格種子企業的監管,不合格企業要按照《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法認真進行整改,各級種子管理機構督促企業查明產生不合格種子的原因,完善種子生產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建立責任追究制,查清質量責任,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不合格種子企業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不合格種子企業要于2010年9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有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將不合格種子企業整改情況和監督整改情況報送省農委、省種子管理局。省農委、省種子管理局將根據檢驗結果依法對不合格種子企業做出處罰。
(二) 加強質量監督,提升種子企業的質量管理意識。從今年抽查結果看,種子質量存在的主要問題仍是玉米雜交種品種純度不合格,總體質量略低于上一年。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種子管理機構要加強質量監督,加強對種子企業的技術指導,引導種子企業增強質量管理意識,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在制種過程中,嚴格執行種子生產技術規程,尤其是在苗期、花期等關鍵時期,認真做好去雜、去雄等工作;重視加工、分級、包裝工作,加強烘干、包衣、貯藏等環節的質量管理,提高加工水平,改善貯藏條件,確保種子質量。
(三)重視抽查工作,加大對未扦到樣品企業的監管力度。
種子質量監督是《種子法》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監督抽查是質量監督的主要方式之一。按照《關于開展全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黑農委函〔2009〕389號)的要求,對我省主要用種地的110家種子經營企業進行了監督抽查,但有27家種子企業未扦取到樣品(見附表2)。請有關市(地)、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種子管理機構對本轄區內未能扦取到樣品的企業的生產經營條件、生產經營活動及未能扦取到樣品的原因進行核查,并將核查情況于2010年10月20日前報送黑龍江省種子管理局。對不合格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應當作為下次監督抽查的重點。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發證機關可根據《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吊銷其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對拒絕接受依法監督抽查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應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被監督抽查的種子按不合格種子處理并予以通報。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