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農種〔2010〕162號
福建省農業廳關于2010年第一季度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市、縣(區)農業局:
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強種子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農發[2009]8號),結合我省種子質量管理的實際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設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計劃組織開展了第一季度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共扦取到144家種子企業的280份雜交水稻種子和71份蔬菜種子樣品,所扦樣品代表的種子批全部為市場上銷售的商品種子。檢驗項目為水分、凈度、發芽率,檢驗依據GB/T3543.1~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判定依據GB20464-2006《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附錄A中的有關農作物種子種用標準或質量標識。
二、抽查結果
在本次抽查的樣品中,280份雜交水稻種子樣品,代表數量為113199千克,276份樣品所檢項目全部合格,樣品合格率為98.6%;71份蔬菜種子樣品,代表數量9211千克,54份樣品所檢項目全部合格,樣品合格率為76.1%。144家企業中樣品全部合格的128家,企業合格率為88.9%。
三、存在問題
今年一季度的監督抽查工作結合種子執法年活動進行,抽查的結果總體情況較好。與往年有所不同的是抽查的企業全部是種子經銷點。糧食作物種子的經銷點大部分銷售大型生產經營企業的雜交水稻種子,質量情況比蔬菜種子好。從檢測的項目看,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水分和發芽率,以蔬菜種子的水分不合格為主,占不合格樣品的66.6%,發芽率不合格占33.3%,凈度不合格的較少。
四、整改意見
(一)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種子質量不合格企業要按照《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認真整改,查找不合格的原因,對實物質量不合格的種子,要給予妥當處置,避免造成生產損失,并將整改情況報送我廳種子總站和執法總隊。我廳將繼續跟蹤督查整改情況。各設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檢查質量不合格企業的整改,對整改無效、問題仍突出的企業,應對其種子生產和經營資格重新進行審查。
(二)加強對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本機關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進行核查,對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督促其認真整改,性質惡劣的要依法予以注銷、撤銷、吊銷或收回許可證。
(三)認真對待種子質量問題,做好善后工作
1、高度重視企業中存在的重發芽率控制,忽視水分控制的傾向問題。今年水分項目檢驗發現蔬菜種子的水分不合格比例很高,而水分含量直接影響種子的發芽率、外觀以及保存時間。因此,必須加強督促引導企業以科學的方法處理好水分問題,確保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種子。
2、高度重視種子企業質量內部控制工作。種子質量不合格涉及的有大、中型企業,說明企業質量意識不強,對內部質量控制不嚴。按照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生產商或銷售企業都應配備有種子檢驗設備和人員。因此,應加強督促引導各相關企業充分利用檢驗室和檢驗人員資源,做好全程質量管理工作,保證農業生產用種安全。
3、高度重視種子的善后工作。本次抽查,部分合格樣品采用了容許差距,說明種子在生產應用上存在一定的風險,應加強督促各相關企業關注此類種子批的質量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