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業局:
你局《關于申請批準中國種子集團有限公司與孟山都中種迪卡種子有限公司申請變更合資協議部分條款的報告》(京農文字[2009]54號)收悉。經專家組審查,中國種子集團有限公司和美國孟山都公司(外資企業)簽訂的關于變更中種迪卡種子有限公司合資協議部分條款的合同、章程基本符合《種子法》、《中外合資經營法》、《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關于設立外商投資農作物種子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的規定》(農農發[1997]9號)等有關規定,同意以下內容變更:
一、在保持雙方持股比例不變的前提下(中方持有51%股份,外方持有49%股份),注冊資本增至1億元,投資總額增至3億元;
二、中種迪卡種子有限公司經營期限延長至50年(從成立日期2000年8月22日起算),注冊地址從北京市變更為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
三、中種迪卡種子有限公司變更董事會及經營管理機構組成;
四、如果我國法律許可開發、生產轉基因玉米種子,而外資種子企業不得從事此業務時,投資雙方可以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對中種迪卡種子有限公司的投資股權結構進行調整。
請通知中國種子集團有限公司、美國孟山都公司和中種迪卡種子有限公司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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