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農業保險政策,解決玉米種子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化解因暴風雨、冰雹、低溫凍害等不可抗力給玉米種子生產所帶來的風險,保護和促進制種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農業保險政策精神,在上年試點成功的基礎上,繼續逐步推進。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保障制種產業穩步發展為目標,以降低不可預見因素和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玉米種子生產風險為重點,以玉米種子生產企業為參保主體,按照政府補貼引導、保險雙方自主協商的總體思路和單獨建帳、獨立核算、盈虧持平和盈余滾動的經營原則,通過選擇部分玉米制種企業進行制種玉米保險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積極建立和完善預防農作物種子生產風險保障機制,有效保護制種產業健康發展,促進全區農村經濟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任務
玉米制種保險工作從2009年5月開始,2010年3月結束。根據全區玉米制種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從我區登記注冊的15家玉米種子公司中,選擇2-3戶玉米種子生產企業作為參保主體,由參保企業分別選擇2-4個品種,確定3-4萬畝制種玉米基地面積實行保險。5月底前完成參保企業和制種玉米基地的確定工作,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制種玉米的承保任務,2010年3月底前完成玉米制種保險試點工作總結。
三、承保辦法
(一)承保范圍和時限。凡符合下列條件的玉米種植作物,均可列入保險標的范圍。
(1)被保險人按規定配備有指導制種的專業技術人員;
(2)被保險人擁有合理的制種實施方案;
(3)在被保險人擁有所有權的農場合法經營、種植和管理的玉米種植作物以及與之簽訂合作協議的農民種植的玉米作物;
(4)符合種植技術規范要求,有一定種植規模且生長正常的玉米種植作物;
(5)制種農田的土、肥、水、氣候條件符合制種要求,且地理位置在常年警戒水位以上。
投保人應將符合條件的玉米種植作物全部投保,不得選擇投保。
保險的玉米制種基地為自愿參加保險的玉米制種企業提出,區種子管理站、鄉鎮參與確認,保險公司和企業雙方共同認可的制種基地。保險期限為一個玉米種子生產周期,具體起止日期由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企業協商確定后寫入保險合同。玉米制種保險采用標準化保單,保單要標明費率、保費、保障金額、保險責任、理賠責任等重要條款,相關利益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二)保險金額及保險費。保險金額按照當年全區玉米制種平均畝保收入1450元的83%確定,即1200元。保險費按照保監局確定的費率為3-3.5%計算,即每畝地收取保險費為36-42元。保險費由種子生產企業承擔,區政府財政予以補貼,其中生產企業承擔16-22元,政府財政補貼20元.
(三)保險費的管理和使用。保險費由保險公司設立玉米制種保險資金專戶進行管理。先由保險公司按照企業承保的制種面積,核算收取企業的保險費,政府承擔的補貼部分經過區農牧局、財政局核定保險單實收保險費,并報請政府同意后,由財政局一次性劃入保險公司玉米制種保險專戶,玉米制種保險資金主要用于支付玉米制種保險責任范圍內造成損失的理賠款、其他費用支出必須符合財政部的財務規定,或由區玉米制種保險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同意后支付,原則是盈虧持平,盈余滾動。
(四)保險責任。依據國家對種植業保險條款,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1)暴風、暴雨、冰雹、霜凍、干旱、低溫凍害造成的玉米產量的絕收和減產。(2)在倉儲保險期間內(種子收獲后存放在被保險人場地或農戶家中晾曬、保管期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損失或滅失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火災、爆炸;雷電、暴雨、洪水、暴風、龍卷風、冰雹、暴雪、低溫凍害;突發性滑坡、崩塌、泥石流;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水箱、水管爆裂。保險事故發生后,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3)種子收獲期先后由于溫度驟降造成的種子大面積凍害而失去部分或全部種子使用價值時,保險人應按照理賠查勘專家組的結論負責賠償。
(五)責任免除:
(1)以下原因造成的保險制種玉米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及其工作人員、農戶的故意行為所造成的損失;被保險玉米種植作物因下列原因致使產量低于保險產量,保險人不負責任賠償:政府指令行洪 、蓄洪、泄洪沖毀、淹沒農田;戰爭、軍事行動、行為造成江河、水庫壩堤裂口,洪水沖毀、淹沒農田;及病蟲害;農藥、化肥、激素施用不當;技術指導失誤、延誤季節、管理不善。
(2)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的內在或潛在缺陷、自然損耗或其他漸變原因,物質本身變化、霉爛、受潮、鼠咬、蟲蛀、鳥啄、烘焙,但因此導致的火災、爆炸不在此限。
(二)任何原因導致供電、供水、供氣及其他能源供應中斷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六)賠償處理。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損失的20%。
1、測產規定若投保人投保面積小于實際種植面積,保險人先將未投保面積從受災面積中剔除后,進行測產。對于被保險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在計算賠款時,將其從總量中剔除。在本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玉米制種作物遭受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后,本保險根據不同災情按下列規定賠償。全部絕產,按玉米種植作物生長時期,實行不同的最高賠償標準。
玉米種植作物生長時期 單位面積最高賠償標準
播種到出苗 保險金額×20%
出苗至拔節 保險金額×40%
拔節至抽雄 保險金額×60%
抽雄至灌漿 保險金額×80%
灌漿至成熟 保險金額×100%
賠款計算公式:
賠款額=投保面積×單位面積賠償標準×(1-免賠率)
絕產標準:連片農田95%以上的玉米種植作物,(1)在播種到出苗期間遭災后根部及秧苗死亡,不能重新出苗。(2)在出苗至拔節期遭災后所有莖稈折斷不能繼續生長。(3)在拔節至抽雄期遭災后無法抽穗。(4)抽雄至灌漿期遭災后不能灌漿或無法生長成熟。(5)灌漿至成熟收割前遭災后全部受損、發芽、變質或腐爛、顆粒無收。
僅有部分農田絕產,或玉米種植作物植株受災后還具有重新拔節、抽雄和灌漿能力,經被保險人妥善管理仍可獲得一定收成,本公司先將受災面積、災情記錄在案,在玉米收獲前夕,由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共同測定收獲總產量,按下列公司計算賠償額:
賠款額=(保險產量×投保面積-被保險人收獲總產量-被保險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減產量)×約定的價格×(1-免賠率)
2、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如果有殘余價值,則該價值應在雙方協商確定其金額后,在核定實際損失時作相應扣除。殘余的受損保險標的仍歸被保險人所有。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
(一)保險金額等于或高于保險價值時,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最高不超過保險價值;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乘以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二)若本保險合同所列標的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約定處理。
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之外按以下方式另行計算賠償:
(一)保險金額等于或高于保險價值時,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最高不超過被施救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
(二)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乘以實際支出計算賠償,最高不超過被施救保險標的的保險金額。
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后,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自損失發生之日起按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相應減少,保險人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投保人請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原約定的保險費率另行支付恢復部分從投保人請求的恢復日期起至保險期間屆滿之日止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玉米制種發生保險災害損失后,被保險人應在48小時內通過撥打95518專用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后1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事故的查勘、鑒定工作;大面積的災害事故,由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共同通知玉米制種保險專家鑒定小組,共同對災害事故進行查勘和鑒定;自然災害事故發生的損失,應由被保險人出具當地氣象急劇的相關證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在確定責任、核定損失后,保險公司在10日內向被保險人履行賠償義務。
四、工作步驟
根據玉米制種的季節特點,全區玉米制種保險試點從2009年5月開始,2010年3月結束,工作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3月-5月),通過查閱資料、走訪企業、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開展調研,制定肅州區玉米制種保險方案,并召開動員會議,號召和引導各玉米種子生產企業參加保險,按照自愿參保的原則,選擇確定參保的企業;第二階段,開展保險階段(5月底完成),由參保企業和保險公司按照本實施方案的相關精神,似定保險合同,并由企業提出參保的品種和面積,邀請區種子管理站、鄉鎮人民政府參與,共同確定承保的具體地塊和戶主姓名,登記造冊,由保險公司與企業正式簽訂保險合同,收取企業應交保費,并經過農牧、財政對保險公司保單核對,提請政府同意,向保險公司專戶一次性撥付財政承擔的補貼部分;第三階段,保險風險監管階段(6-12月)。由參保企業負責,對生長期的制種玉米嚴格按照制種后技術規程進行管理,對種子收購環節質量進行嚴格監控,發生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及時向上報保險公司理賠;第四階段,對玉米制種保險工作特點和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總結后向區玉米制種保險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專題匯報。
五、組織保障措施
玉米制種保險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區上成立由區政府主管領導擔任組長,區農牧局、區財政局、種子管理站、保險公司和相關鄉鎮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玉米制種保險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玉米制種保險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問題的研究處理工作,并在區農牧局設立辦公室,負責玉米制種保險具體工作的辦理。同時,以市區保險、農牧、氣象、種子管理等單位的專家為主,成立區玉米制種保險理賠查勘專家組,具體負責保險責任的鑒定、界定、現場查勘核損和理賠工作。相關部門要在開展玉米制種保險過程中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任務,農牧局、財政局通過加強協調工作,確保政府補貼資金及時到位,保險公司、種子管理站負責加強對玉米制種企業參加保險的宣傳動員和參保企業的確定工作,保險公司按照企業的申請做好玉米制種的具體承保、理賠等保險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