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的通知
魯農種字〔2024〕9號
各市農業農村局,省農科院、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農作物品種試驗體系建設,規范品種試驗程序,提高試驗質量和試驗數據準確性,經研究,確定組織開展首批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及數量
具備長期穩定開展農作物新品種各渠道試驗的條件和能力,每市推薦1—4個,省農科院、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視情況自薦,承擔過省農作物品種統一試驗且完成質量高的優先推薦。
二、申報條件及類型
運營管理主體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試驗點交通便利,灌溉排澇等生產設施完善,田間道路等基礎設施完備;土地集中連片、地力均勻,具備區域試驗所需的土地規模;具備試驗播種、田間管理、數據采集、室內考種、收獲計產、數據分析等工具和儀器設備;具有滿足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工作需要的專職技術人員。
(一)綜合區域試驗站
承擔全省小麥、玉米、大豆、水稻、棉花2種以上作物各渠道新品種區域試驗,試驗地300畝以上,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5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2人以上。
(二)專業區域試驗站
1.耐鹽堿品種區域試驗站。承擔全省耐鹽堿作物新品種各渠道區域試驗,自然狀態鹽堿試驗地50畝以上,且按0-3‰、3-5‰、5‰以上梯度分布。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人以上。
2.小麥品種區域試驗站。承擔全省小麥新品種各渠道區域試驗,試驗地100畝以上,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人以上。
3.玉米品種區域試驗站。承擔全省玉米新品種各渠道區域試驗,試驗地200畝以上,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人以上。
4.大豆品種區域試驗站。承擔全省大豆新品種各渠道區域試驗,試驗地50畝以上,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人以上。
5.水稻品種區域試驗站。承擔全省水稻新品種各渠道區域試驗,試驗地50畝以上,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3人以上,其中副高以上職稱1人以上。
6.棉花品種區域試驗站。承擔全省棉花新品種各渠道區域試驗,試驗地30畝以上,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專職試驗技術人員3人以上,其中副高級以上職稱1人以上。
三、材料報送
請按上述條件擇優推薦,于6月28日前將申報表(見附件1),匯總表(見附件2),相關條件的佐證材料,以及近三年承擔的區試驗工作總結等報送至省種子管理總站。各市負責轄區內材料的報送,省農科院、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的材料直接報送。電子版發送至wangwenliang@shandong.cn,紙質材料郵寄至濟南市工業北路200號省種子管理總站區試科。我廳將組織專家對推薦材料進行評審,確定我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名單。
聯系人:李成磊、馬強 0531-81608101 81608118
附件:1.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申報表
2.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站申報匯總表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