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畝減產300斤、稻米品質也一般……宿遷警方破獲一起假種子案
3月16日上午,記者從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獲悉,該局近日破獲了一起非法經營假種子案件,涉案金額9萬元,已抓獲嫌疑人4人。
去年4月,家住宿豫區來龍鎮左莊村的劉先生,從一家農資門市購買水稻種子,結果在秋季收獲時發現異常。“去年播種的種子出芽率低,每畝減產300斤左右,稻米品質也一般,造成了不小的損失。”劉先生懷疑購買到了假種子,于是報警。
接到報警,宿豫警方高度重視,當即展開縝密偵查。經過艱苦細致工作,警方近日成功勸投涉嫌生產、銷售偽劣水稻種子案嫌疑人譚某某、方某某、牛某某到案。
經查實,2020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伙同譚某某等人從方某某手中購買大量假冒“金粳818水稻”種子包裝袋,將從江蘇東海某農場收購來的普通水稻灌裝到“金粳818水稻”種子包裝袋內進行銷售。現已查實銷售假冒“金粳818水稻”種子3萬斤,涉案金額9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何為假種子?宿豫區農技推廣中心副主任、植保站站長程玲娟告訴記者,新《種子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下列種子為假種子:以非種子冒充種子或者以此種品種種子冒充其它品種種子的;種子種類、品種與標簽標注的內容不符或者沒有標簽的。下列種子為劣種子:質量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質量低于標簽標注指標的;帶有國家規定的檢疫性有害生物的。
“按新規,市場上流通的種子應該全部采用新的標簽,審定、登記情況、生產經營許可證等信息,標簽都應該有清晰的標注。辨認標簽,種子使用者要熟悉新標簽模板,可掃描二維碼獲取品種相關信息。”程玲娟提醒道。
(來源:中國江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