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牧廳關于做好我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的通知
甘農牧發〔2017〕138號
各市、州農牧(農業)局(委):
農業部頒布的《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以下簡稱《登記辦法》)已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做好我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種子法》規定,農業部出臺了《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登記辦法》出臺主要目的是通過簡政放權,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保障用種安全,優化服務,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提升種業整體競爭力,進一步推動種業發展、促進種業創新。一是品種登記是《種子法》新確立的一項重要的品種管理制度,有利于保護物種多樣性,保護育種者和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種業安全,促進優勢特色農作物產業健康發展。二是品種登記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措施,是加強經濟作物、優勢特色農作物新品種選育推廣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進種植業結構調整優化的有力支撐。三是品種登記制度與新品種保護制度相結合,并行使用,將極大地促進非主要農作物新品種研發投入,規范市場行為,打擊假冒侵權,加快優勢特色農作物種業發展。各地要深刻領會《登記辦法》出臺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其內容實質,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品種登記宣傳指導和市場監管工作。
二、及時安排部署,做好宣傳指導工作
《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第一批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以下簡稱《登記目錄》)和《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指南》(以下簡稱《登記指南》)已經公布,對登記內容、作物、流程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品種登記實行自愿申請的原則。《登記辦法》規定列入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的品種,在推廣前應當登記。應當登記的農作物品種未經登記的,不得發布廣告、推廣,不得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銷售。二是登記按照一級登記,兩級管理的原則。省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品種登記申請受理和申請文件的書面審查,農業部復核、登記、發證。三是第一批登記目錄的29種作物是促進農民增收、發展特色產業的重要作物,對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意義重大。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把做好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通過舉辦培訓班,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形式,加強對非主要農作物登記辦法的宣傳,鼓勵引導科研單位、企業和個人對列入《登記目錄》的作物及時登記,同時鼓勵縣(區)種子管理部門積極對地方特色品種進行登記。
三、強化登記主體責任,嚴格登記程序
一是申請者申請品種登記,應當對申請文件和種子樣品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保證可追溯,接受監督檢查。給種子使用者和其他種子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品種登記嚴格按照《登記辦法》和《登記指南》要求,規范填寫申報材料,保證材料完整準確,做到網上和書面材料相一致。品種登記網上網下均可申請,在網上申請的同時提供紙質材料1份。三是規范網上系統填報,各登記主體要按照系統操作指南和登記指南要求規范填報網上申請內容。具體網上操作程序:申請者登錄中國種業信息網(www.seedchina.com)—網上辦事—企業種子業務辦理集成平臺—品種登記—實名注冊、登錄—填報相關信息、上傳附件 (登錄后在“資料下載”一欄可下載查看相應資料、測試機構名單、聯系方式、種質庫聯系人等信息)。四是未列入第一批登記目錄的作物及已經退出的品種不予受理登記。五是已審定的品種,申請者可以提交申請表、審定證書復印件、轉基因檢測報告或非轉基因承諾書申請登記;我省已認定登記的品種,申請者需提交申請表、認定證書復印件、轉基因檢測報告或非轉基因承諾書、品種生產銷售應用情況申請登記。
四、加強登記后續跟蹤監管,做好新舊辦法過渡銜接
一是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做好已登記品種的展示示范工作,示范推廣一批經濟作物、優勢特色作物新品種。二是做好登記品種的跟蹤評價,對在生產中出現不可克服的嚴重缺陷的登記品種,要及時向省農牧廳反映,提出撤銷該品種登記的意見。三是要做好市場監管工作,規范非主要農作物市場行為,打擊假冒侵權,對應當登記未經登記的農作物品種進行推廣,或者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進行銷售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依據《種子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理。四是做好新舊辦法的過渡銜接,各地要加強引導,組織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已審定和銷售種植品種按照《登記指南》要求及時登記。
各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企業和個人在網上申報的同時將書面申請材料上報到省種子管理局品種管理科。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路195號
聯系電話:0931-4873039
附件:
1. 第一批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
2. 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指南
3.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管理系統網上操作指南
附件可登錄中國種業信息網或甘肅種業信息網予以下載。
甘肅省農牧廳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