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牧廳關于印發《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甘肅省農牧廳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
試點工作方案(2016-2017年)
根據農業部等五部門《關于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農種發〔2016〕2號)及省農牧廳等五部門的轉發通知(甘農牧發〔2016〕198號),為扎實推進試點工作,落實好改革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部等五部門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推進力度,以試點單位為重點,以創新種業人才發展機制和深化科研成果權益改革為突破口,建立健全種業人才培養、評價、流動和分類管理機制,促進科研成果轉移轉化、權益分享,著力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熱情。
二、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工作機構,完善工作調度和部門協調機制,深入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力爭到2017年底完成第一批試點單位甘肅省農業科學院、張掖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的改革試點工作,初步建立種業人才培養、評價、流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的新機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進一步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確定試點單位。經充分研究并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省農牧廳確定甘肅省農業科學院、張掖市農業科學研究院作為第一批改革試點單位。張掖、酒泉、武威等市,也要積極發揮科研和產業優勢,深入推進,力爭突破。各試點單位要成立改革領導小組,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成果確權、分類管理、持股兼職及審核審批等事項,強化公開公示,加強監督考核,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二)做好工作調度。做好改革政策與現有法律法規、政策制度銜接。建立工作進展調度機制,各有關市農業部門、試點單位要在每季度末及時報送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及科研人員分類管理、鼓勵科研人員到種子企業開展科技創新、規范科研成果權益分配、強化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等改革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年底前報送全年改革工作總結。
(三)加強部門協調。省農牧廳將定期會同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組織張掖市農業局、甘肅省農業科學院、張掖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召開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研究解決改革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各有關市農業部門要發揮好牽頭和組織作用,及時協調科技、財政、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合力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四)強化總結宣傳。各改革試點單位要加大改革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宣傳改革中好經驗、好做法,加快形成一批思路好、措施實,可復制的典型案例,促進改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工作進度
2016年10月-12月。省農牧廳成立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第一批改革試點單位、制定工作方案。各有關市農業部門制定貫徹實施方案,試點單位成立改革工作領導機構,啟動改革試點工作。各有關市、試點單位于12月25前將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上報。
2017年1月-6月。甘肅省農業科學院、張掖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推動各項任務落實,于2017年6月底前出臺改革工作方案,并將工作進展情況分別于3月25日前、6月25日前總結上報。
2017年7月-12月。張掖市農業局、甘肅省農業科學院、張掖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按照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任務,并于9月25日前將改革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上報,12月25日前將全年改革工作總結上報。省農牧廳分別于7月和12月會同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開展改革工作落實督查,召開座談會,總結改革成效經驗,完善政策措施,指導推動政策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機構。為加快推進改革工作,省農牧廳成立以廳長為組長,分管廳長為副組長,廳人事處、政法處、財務處、科教處、種植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局等相關處室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農牧廳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改革試點單位,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及措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種子管理局,具體負責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工作。各相關市農業部門及試點單位也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落實工作責任。省農牧廳人事處、政法處、財務處、科教處、種植業管理處、省種子管理局等省農牧廳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根據各自職能,積極與省科技、省財政、省教育、省人社等相關部門協調,做好改革工作落實。各相關市農業部門及試點單位要明確工作機構,落實工作職責,加強部門協調,推進政策落實。
(三)加強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省農牧廳將對相關市和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未按期完成試點任務的進行通報。相關市要對轄區改革試點單位開展督查,督促落實改革任務,加快推進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