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東山縣前樓鎮江濱蔬菜合作社翁先生在獲得14.5萬元賠償款之后,代表7位農戶,捧上一面寫有“情系消費者,維權得民心”的錦旗,向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感謝。
去年9月1日,翁先生通過漳浦縣王某向某種子公司,以每瓶800元的價格購進25瓶進口洋蔥種子,自己播種了5瓶,其余的分別提供給東山6位農戶播種。此后,生產管理照常進行,如果不出意外,按往年畝產量和行情估價,今年應有一筆不菲收入。然而,快到收成季節時,這些洋蔥卻未見“結包”,長得像大蒜似的。翁先生等人認為種子存在質量問題,向12315投訴求助。
接訴后,東山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現場調查取證并做好農戶的安撫工作。同時,聯系王某和種子公司人員到東山實地了解情況。最后一致認為,造成洋蔥不能“結包”的原因是公司提供錯季種子造成的。由于農戶所購買的種子已全部播種,沒有留存,無法送檢,種子問題難以認定。最后,經耐心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王某退還種子款2萬元,并按每瓶補償5000元給包括翁先生在內的7位農戶。(朱少文 謝武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