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辦 公 室 文 件
桂農業辦發〔2015〕8號
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
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打擊侵犯品種權
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
為貫徹《農業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的工作意見》(農種發〔2013〕5號)精神,保持打擊品種假冒侵權等違法行為高壓態勢,我廳決定繼續組織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現將《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各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組織實施,下大力氣推動種子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附件: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
2015年2月4日
公開方式:公開
抄發:廳安監處、法規處,自治區種子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室 2015年2月4日印發
附件
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打擊侵犯品種權和
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農業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以來,各級農業、公安、工商部門強化聯打聯動,嚴厲打擊品種假冒侵權等違法行為,種子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為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監管,我廳決定2015年繼續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為保證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檢打聯動、部門協同、標本兼治”原則,堅持部門協同與系統聯動相結合、部門打假與舉報維權相結合、大要案查處與公開曝光相結合、專項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以水稻種子生產基地縣、種子集散地為重點區域,以近三年監管發現的問題企業、問題品種和問題經營門店為重點對象,以玉米、水稻為重點作物,點面結合、深挖嚴打,加大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品種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監管長效機制。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集中查處一批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搗毀一批制假黑窩點,清理一批不宜推廣的品種,吊銷一批違法種子生產經營證照,曝光一批種子大要案,懲處一批違法分子,對不作為亂作為的主管人員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協助農業部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的種子案件信息公開匯總平臺,公開辦結案件信息,加強社會監督。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力爭種子市場秩序盡快實現根本性好轉。
三、專項行動內容
(一)企業監督檢查。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種子管理機構,要對本轄區內玉米、水稻(含雜交稻和常規稻)種子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其中,近年來市場監管發現有問題的、維權企業舉報的和農民投訴的企業,要作為重點監管對象,進行全覆蓋檢查;對重點監管企業包裝經營的所有品種,要進行全覆蓋抽樣;對其他企業,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隨機檢查抽樣。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許可、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生產經營檔案、種子來源及去向、包裝標簽、品種真實性、種子質量等。我廳將組織對有關市重點企業開展督導檢查。
(二)市場專項檢查。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種子管理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本轄區內,以雜交水稻、雜交玉米和常規稻種子為重點,開展春季市場專項檢查;以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為重點,開展夏季市場專項檢查。以近年來市場監管發現有問題的、維權企業舉報的和農民投訴的種子市場、經營門店和鄉村經銷店為重點,開展市場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經營資質、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品種真實性、種子質量等。我廳將擇時到重點市、縣開展督導檢查。
(三)制種基地檢查。水稻制種基地所在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及其種子管理機構要在播種前后1個月內,組織開展全覆蓋摸底檢查,全面、準確掌握制種地點、品種、面積、委托企業資質及制種合同等信息。在種子收獲前、晾曬加工環節重點檢查品種真實性。在種子調運季節,重點檢查調運種子的生產許可、植物檢疫、去向和數量。
(四)品種清理退出。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要繼續組織清理已經審(認)定的品種,退出存在重大缺陷、未提交標準樣品、種性嚴重退化的品種。我廳將向社會公開通報已退出品種名單。
(五)案件查處及公開。各市、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農業執法機構要依據《種子法》規定,對監管發現的、社會舉報投訴的違法行為,按照檢打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原則,主動聯合公安、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等;對于大要案及社會關注的重點案件,要進行掛牌督辦;對地方保護嚴重、不作為、亂作為、參與違法經營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上級主管部門要主動會同當地政府啟動行政問責機制。要按照《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要求,及時公開辦結案件信息。
(六)完善長效機制。我廳將做好區內審定的水稻、玉米品種標準樣品的收集、管理和使用,探索推行標簽標識品種身份信息。深化品種管理制度改革,圍繞農業轉方式調結構的需要,調整品種審定的思路、標準,增加品種試驗類型,優化區試點布局,提高區試、審定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對適于機械化作業、輕簡化種植、廣適多抗品種的審定力度,提高審定品種的安全性和適應性,滿足農業生產實際需要。配合農業部做好擴大種子質量全程可追溯試點、推進種子電商平臺的運行、積極引導企業實行委托經營、建立種子經營和農民購種主渠道等相關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1月)
我廳組織收看農業部召開種子打假專項行動視頻會,統一動員部署專項行動。各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市級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并于2月底前將實施方案報我廳。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
1月起開展種子企業監督檢查,1月底前完成企業監督檢查和抽樣;3月15日前報送凈度、水分、發芽率和品種真實性檢測結果,4月底前報送品種純度鑒定結果。
2月起開展春季市場專項檢查,3月底前完成抽樣,4月底前報送凈度、水分、發芽率和品種真實性檢測結果,9月上旬報送品種純度鑒定結果。
1—3月我廳組織對重點企業和市場進行督導檢查。
2—6月,開展品種清理。
8—11月在種子收獲前、加工、調運季節,開展水稻制種基地檢查,11月底前報送檢查結果;8—9月我廳組織對重點制種基地開展督導檢查。
6—7月,開展夏季市場專項檢查。
全年開展大要案查處工作。
各階段檢測和鑒定結果統一報送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和農業部種子管理局。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5年12月)
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于12月中旬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報送自治區種子管理局。我廳將對各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成效等進行考核評價。
五、檢測要求
(一)檢測指標
各地抽取的種子樣品均要進行發芽率、凈度、水分指標檢測;雜交玉米、雜交稻、常規稻種子進行品種純度田間鑒定和品種真實性分子檢測。品種真實性檢測對照采用農業部收集的審定品種標準樣品,檢測方法采用SSR分子標記法,具體檢測標準由農業部指定。
(二)檢測安排
1.重點抽查。我區開展的企業監督檢查和市場專項檢查等行動中抽取一定數量的樣品送農業部,由農業部統一組織開展檢測,余下部分樣品由自治區種子管理局安排檢測。
2.純度鑒定。我區抽查樣品的純度鑒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種子管理局組織。
3.品種真實性檢測。我區抽查樣品的品種真實性檢測,水稻品種由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檢測,玉米品種自治區種子管理局送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4.其他指標檢測。水分、發芽率、凈度由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和桂林市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分中心進行檢測。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要在去年成立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統一指揮協調,強化與公安、工商部門協作配合,加強系統上下聯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規范查處程序。檢查和抽樣程序合法規范是種子案件查處的關鍵。抽樣和檢測單位務必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妥善留存取證、送達等證據,確保證據鏈完整、可追溯。市與市之間要加強溝通協作,積極協助抽樣單位完成樣品確認和結果通知等工作。對經銷單位和標簽標注生產商不一致的,抽樣單位應盡快履行生產商確認程序;生產商提出書面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抽樣單位應當立即移交生產商所在地種子管理機構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三)加強信息報送和宣傳。各市農業行政主部部門要于每月3日前上報本轄區內上月專項行動工作開展和案件查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積極宣傳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成效,公開曝光案件查處結果,營造嚴打高壓氛圍,震懾違法分子。
聯系方式:1、廣西壯族自治區種子管理局市場管理科,電話:0771—2182787;2、廣西壯族自治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電話:0771—2182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