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秋季油菜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通知
黔農辦發【2012】293號
各市(州)農業委員會:
為進一步強化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違法行為,維護種子市場秩序,確保油菜生產用種安全,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種子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農辦種[2011]14號)和《2012年貴州省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黔農發[2012]1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2年秋季油菜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范圍
抽查對象:油菜種子。
抽查范圍:根據全省實際,按照突出重點的原則,此次抽查重點為遵義市。抽查企業名單見附件。
抽查數量:根據《2012年貴州省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要求,至少抽查2個集中交易市場,每個集中交易市場至少抽查10個以上經營門店,每個門店至少抽查2個種子樣品。
檢驗項目:包括凈度、發芽率、品種純度及真實性。
二、工作分工
此次監督抽查由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牽頭負責,具體扦樣工作由遵義市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實施,檢驗工作由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和遵義市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承擔。
三、結果處理
(一)抽樣結果。對在此次監督抽查過程中,不能提供種子的企業,應要求其提交書面材料并說明原因、本年度種子生產經營詳細情況、種子儲存地點及流向等,并將其作為今后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的重點對象。
(二)檢驗結果。承擔監督抽查任務的單位務必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認真開展各項工作,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對檢驗不合格的樣品,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及時告知被檢企業,認真做好檢驗結果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匯總檢驗結果報送省農委。被檢企業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按照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省農委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同時抄送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結果由省農委統一通報。
四、時間要求
此次監督抽查工作從2012年9月5日起啟動,9月20日前完成扦樣工作;10月10前完成室內檢驗,10月20日前通報室內檢測結果;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品種純度及真實性田間種植鑒定,5月20日前通報田間種植鑒定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此次承擔監督抽查任務的單位要高度重視,科學合理安排,明確責任到人,確保順利完成監督抽查工作。
(二)規范程序,依法開展。要按照《種子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等法律、規章和標準程序,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科學、規范、公正地開展工作。
(三)注重時效,及時報送。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報送扦樣、檢驗結果和未抽到樣品的種子企業等情況,對于抽查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上報我委。
附件:
2012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