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頗藺相如將相不和,管理者趙惠王的績效評價敗筆
“負荊請罪”是著名的歷史事件,我們在這里關注的是廉頗、藺相如這兩位績效管理中的被評價者,和作為評價者的趙惠王。在《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司馬遷用關鍵事件描述法對藺相如的績效表現作以說明。首先,從和氏璧說起,這是一件奢侈品,“價值連城”說的就是這個寶貝,但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請易璧”的這個報價是明顯缺乏誠意和契約約束的,這個交易也未真正發生。藺相如的業績是,運用自己的勇氣和智慧使趙國保住了和氏璧,讓國家免受攻擊。第二件事,在一次外交場合,藺相如使自己的老板保住了顏面,維護了國家的尊嚴。就這樣,藺相如“坐直升機”成為了趙國的“上卿”。而另外一位被評價者,廉頗,是著名的攻城掠寨的高手,享有國際聲譽。 從一個例子可以說明他在趙國的地位舉足輕重。秦王邀請趙惠王芳問秦國,趙國內部的判斷是,這次會面風險很高,趙惠王很可能有去無回,但不去又恐招人恥笑,最終決定赴會。廉頗送行的時候說,“王行,度道里會遇之禮畢,還,不過三十日。三十日不還,則請立太子為王,以絕秦望”。能夠與現任領導探討領導繼承人問題的人,必然是重臣。但這樣一位重臣,經過一系列的對這些關鍵事件的績效評價之后,他的地位卻排在了藺相如的后面。
趙惠王在如何評價廉頗和藺相如的績效貢獻和確定職位排序方面,想必是缺乏明確的績效評價和職位任職資格標準,而且顯然與績效評價決策的關鍵利益相關者廉頗的溝通不足,否則,廉頗也不會抱怨“我為趙將,有攻城野戰之大功,而藺相如徒以口舌為勞,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賤人,吾羞,不忍為之下”。而且,“將相不合”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藺相如的手下甚至認為他過于懦弱而要求辭職。
不知這個時候,趙惠王作為領導者,造成將相不合的關鍵責任人,是否有所作為?如果不是自己的兩個手下廉頗藺相如的胸懷和坦誠,這件事情如何收場?
趙惠王作為領導者,應考慮上卿的任職標準是什么,這些標準是否與下屬充分溝通并達成共識,“舍人”能不能做“上卿”?如何衡量藺相如的外交績效貢獻與廉頗的國防績效貢獻的差別和大小?對于藺相如的兩次卓越的績效表現,應如何獎勵,是適合提供物資獎勵,還是該提供職業發展機會的獎勵?面對績效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將相不合的沖突,自己該如何解決?
這些也都是組織管理者在推行績效評價中應該關注的問題,以避免“將相不和”在自己的組織中發生。
慶功宴后,漢高祖劉邦如何開展績效評價?
西漢建國之后,劉邦為了盡快穩定這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避免再起戰火,立即根據將士們的績效貢獻進行封賞。首先,他對在打敗項羽的戰爭中具有突出貢獻的、相對獨立的各路軍事統帥進行分封,給予最高封賞,即所謂的“封異姓王”。因為這個群體功勞最大,也是最不穩定的因素。然后,是分封爵位。這個過程充滿了爭議,焦點是“一線業務人員”與“二線的支持與管理人員”的績效貢獻大小問題。劉邦認為,蕭何的功勞最大,所以得到的封賞應該最多。而一線的功臣們則認為,自己在戰場上出生入死,卻沒有一個舞文弄墨的行政后勤官員得到的多,大呼不公。這樣爭爭吵吵持續了一年,才封了二十幾位功臣,其余的人仍然沒有得到封賞。輿論導向開始對劉邦不利,未被分封的大臣們開始抱怨劉邦“所封皆蕭、曹故人所親愛,而所誅者皆生平所仇怨”。中國歷史上頗具領導人格魅力的劉邦身陷“績效門”危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