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種子管理總站
針對國家水稻品種審定中“廣東中南部”的區域界定存在爭議的問題,廣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向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提出了界定建議。最近,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批復同意廣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對“廣東中南部”的界定建議,即廣東省內粵北以外的地區,包括廣東中北、中南和西南稻作區。此界定適用于2003-2009年國家審定通過、且適宜種植地區含“廣東中南部”的水稻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