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關于提交2022年玉米、棉花、大豆、水稻品種審定申請材料的通知
魯農審函字〔2021〕第12號
各有關育種單位:
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已完成試驗程序的玉米、棉花、大豆、水稻品種,育種者須向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審定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1.《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表》(見附件1);
2.主要育種人填報《山東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證書主要育種人登記表》(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出具意見;
3.DUS測試報告、非轉基因檢測報告原件;
4.照片和實物,具體要求見附件3;
5.聯合體及特殊用途試驗品種還需提交:
(1)區域試驗(兩年)、生產試驗總結報告;
(2)抗病鑒定、品質分析、DNA指紋報告原件;
(3)特殊用途品種還需提交特殊用途檢測等支撐證明材料原件;
(4)品種標準樣品(見附件4);
6.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情況和有關申請,如育種者因注冊名稱變化申請變更單位名稱的;品種審定名稱變更的需提交更名申請材料。
7.完成試驗程序各作物品種名單
(1)省統一安排生產試驗品種名單(見附件5)。
(2)各有關自主生產試驗品種名單(見附件6)
8.有關要求:請相關育種單位將書面材料裝訂成冊連同樣品等一并于2022年1月28日前寄送到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濟南市工業北路200號601,聯系人:郭璇,電話:0531-81608102,郵編:250100),同時將有關材料電子版發郵件至sdseedpg8102@163.com。對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允許在5日內補正,提交材料不全或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審定,未按時提交申請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審定。
附件:1.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書
2.山東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證書主要育種人登記表
3.照片和實物具體要求
4.自主試驗品種標準樣品要求
5.2021年四大作物統一試驗生試品種名單
6.2021年自主生產試驗品種名單
山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