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中開展生育期組鑒定的通知
國品審辦〔2020〕6號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各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參試單位(人):
生育期組是基于品種光溫反應特性的大豆生態類型劃分系統,已為世界各國普遍采用。開展生育期組鑒定,可以更加準確地預測大豆新品種的適宜種植區域,有利于促進廣適性大品種培育和新品種推廣應用,有利于加強國內外種質資源交換和國際學術交流,有利于科學制定品種布局和引種方案。為促進大豆種業發展,根據中國工程院蓋鈞鎰院士建議,經研究決定,在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中開展生育期組鑒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將大豆生育期組鑒定納入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統一管理,由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全國農技中心)負責組織實施、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中國農科院作科所)牽頭承擔,具體鑒定地點和參加單位由全國農技中心組織中國農科院作科所、國家大豆品種專委會等相關單位專家研究確定。
二、實施時間
2020年,按照自愿原則,由中國農科院作科所征集品種,免費為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參試單位(人)開展生育期組鑒定。2021年起,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正式開展生育期組鑒定,相關內容和要求列入國家大豆品種統一試驗實施方案。同時,國家大豆聯合體試驗和綠色通道試驗按要求同步開展生育期組鑒定。
三、結果應用
組織開展大豆生育期組鑒定,不改變現行品種試驗格局,不增加現行品種評判標準,不影響現行品種審定結果。生育期組是反映大豆光溫生態特性內在性狀指標,鑒定結果不作為品種審定依據,只是在審定品種公告中增加相關信息,為種子管理部門與育種家提供參考。
四、有關要求
(一)全國農技中心要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及時組織中國農科院作科所、國家大豆品種專委會,研究確定承擔生育期組鑒定試驗地點和承擔單位,組織開展生育期組鑒定技術培訓,做好科普宣傳工作。
(二)中國農科院作科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大豆生育期組鑒定體系,研究制定并適時發布大豆品種生育期組鑒定技術規范(標準)。2020年10月31日前,將大豆生育期組鑒定試驗地點布局規劃和技術規范等報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和全國農技中心。
(三)國家大豆品種區域試驗主持單位及參試單位(人)要積極配合工作,按國家大豆品種統一試驗實施方案要求,及時提供生育期組鑒定用合格種子。國家大豆聯合體試驗和綠色通道試驗牽頭單位要按開展生育期組鑒定要求制定實施方案,經批準(備案)后實施。
(四)根據國家品種區域試驗相關規定,參照大豆品種抗性鑒定等通行做法,參與生育期組鑒定相關各方簽署協議,保證品種信息及鑒定種子不作他用,保護參試單位(人)的合法權益。
聯系方式:010—59194512
電子郵箱:qgnjzxpzqsc@agri.gov.cn
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