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種站〔2017〕9號
關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種生產試驗工作的通知
各承試單位:
現將《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種生產試驗實施方案》寄給你們,請按方案要求,指定專人負責,認真組織實施。各設區市種子管理站要做好轄區內試驗點的檢查指導工作。
附件: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種生產試驗實施方案
2017年2月9日
抄送:各設區市種子管理站,各供種單位,存檔。
福建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7年2月9日印發
附件:
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種生產試驗實施方案
一、參加水稻生產試驗品種
共有23個品種(包含對照)參加早稻遲熟組、中稻組和晚稻遲熟組等3個組別的生產試驗,具體參試品種見表1。
二、承試單位和聯系人
承擔早、晚稻生產試驗任務的單位和聯系人見表2,承擔中稻生產試驗任務的單位和聯系人見表3。
三、種子提供和接收要求
1.供種時間與數量:參試的種子早稻要求在2月20日前,中稻要求在3月25日前,晚稻要求在4月1日~30日送達省農科院水稻所。每個品種提供10公斤種子。
2.寄種要求:參試品種務必直接送達或以"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福建省農業科學院水稻研究所鄭長林同志收(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黃山;郵編:350018 ;收件人:鄭長林;電話: 0591-83403274、13959196740)。
特別提示:試驗種子不得采用"托運"、"普通包裹"、"快件包裹"等方式運寄,否則不予收取。未按照規定時間、數量、方式寄送種子的品種取消試驗。
3.種子接收:參試品種由省種子管理總站統一寄送給各承試單位,各承試單位收到試驗種子后應及時核對品種數量,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省種子管理總站良繁科聯系。
四、田間試驗設計
試驗采用大區對比排列,參試品種種植面積不少于333平方米,對照品種種植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田間排列上做到同一田塊確保有一個對照品種(其中完成二年區域試驗的品種以CK1為對照,破格參加生產試驗的品種以CK2為對照)。試驗期間根據當地生產習慣進行栽培管理,做好高產栽培配套技術的落實,充分發揮試驗品種的產量潛力。
五、DNA指紋鑒定
參加生產試驗品種由省種子管理總站統一送到中國水稻研究所和福建農林大學進行DNA指紋特異性與一致性鑒定,對于DNA指紋鑒定有疑義的品種,取消生產試驗資格,并按相關法規對品種申報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六、其它有關事項
1.各承試單位要落實專人負責,認真做好觀察記載工作。試驗結束后,早稻于8月30日前、中稻于10月30日前、晚稻于12月5日前將記載本及生產試驗總結寄到省種子管理總站良繁科,并發電子郵件至:zhiking@126.com與 qs83403274@163.com。水稻生產試驗記載本詳見表4、表5。
2.各設區市種子管理站應督促承擔生產試驗的單位做好生產試驗工作,確保試驗任務順利完成。
3.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要求,省種子管理總站將組織品種申報單位代表參與試點的現場收獲測產工作,具體的現場收獲測產辦法另行制定。
相關附件:
1.附件:
2.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