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寧夏主要農作物自行開展品種試驗的通知
寧種站函[2017]1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寧夏主要農作物自行開展品種試驗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驗類型及申請條件
(一)“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 “育繁推一體化”企業是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注冊資本1億元、達到《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種子企業,對其自主研發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在相應生態區自行開展品種試驗;
(二)聯合體試驗
1、申請者屬于企業聯合體、科企聯合體和科研單位聯合體的,試驗聯合體成員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開展相應試驗的能力和條件;
2、每個試驗聯合體成員單位應當不少于5家,自愿組成并確定 1家牽頭單位和1名試驗負責人;
3、聯合體試驗的品種應當是聯合體成員單位自有品種,且未同時參加我區統一品種區域試驗,組建聯合體時每個成員單位均應有品種參加試驗;
4、試驗聯合體成員間應當簽訂相關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5、在同一作物生態試驗區組內,一個法人單位只能參加一個試驗聯合體。
(三)屬于特殊用途的品種(如鮮食玉米、香稻、彩色小麥等),申請者具備試驗能力并且試驗品種是自有品種的,自行開展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生產試驗可與第二個生產周期區域試驗合并進行。
(四)在我區統一品種區域試驗基礎上,申請者具備試驗能力并且試驗品種是自有品種的,可自行開展生產試驗。
二、申請材料
(一)試驗實施方案。參照我區主要農作物相應組別試驗方案的要求和品種試驗技術規程,制定試驗實施方案,明確試驗目的、試驗組別、試驗品種(含對照品種)及育種者、試驗設計、試驗承擔單位與試驗具體負責人、試驗點分布、小區面積、對照品種、試驗密度、田間管理、收獲要求、調查記載、抗性鑒定、品質檢測、DNA指紋檢測、轉基因檢測、品質品嘗鑒定(鮮食玉米)、標準樣品提交、試驗報告等內容。
(二)試驗合作協議。提交聯合體試驗成員單位簽訂三年(含) 以上合作協議復印件及成員單位名稱、法人、聯系電話;提交申請者與試驗承擔單位簽訂1-3年(不同試驗)以上試驗合作協議復印件,試驗承擔單位試驗用地、基礎設施、技術人員等情況說明(試驗承擔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所有提交材料均加蓋單位公章。
(三)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按要求完成各項試驗程序,符合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的品種,按照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相關要求,補充和完善品種審定材料,及時報送寧夏農作物品種審定辦公室。審定品種按農業部規定將標準樣品提交我站,并附承諾書及樣品清單。
(四)符合申報寧夏主要農作物自行開展品種試驗要求的申請材料,按照順序裝訂成冊,送達寧夏種子工作站品種管理科1份,同時發送電子版。
三、申請與受理
(一)受理時間。2017年3月5日前提出申請,過期不予受理。
(二)寧夏種子工作站將組織部分相關作物專業委員會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批準自行開展品種試驗。未達到要求的于15日內予以答復。
四、試驗要求
(一)“育繁推一體化”企業試驗實施方案報國家或省級品種試驗組織實施單位備案;自有品種自行開展的試驗納入我區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統一管理,申報材料經審查同意后方可開展品種試驗。
(二)試驗承擔單位具有穩定的試驗用地、設施設備、技術人 員,試驗田間管理及觀察記載,按國家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技術規范執行;負責試驗的技術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品種試驗相關工作經歷,并定期接受相關技術培訓。
(三)試驗點數量應不少于我區相應試驗區組的試驗點數,且分布于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
(四)抗逆性鑒定由當年我區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的鑒定機構承擔,品質檢測、DNA指紋檢測、轉基因成分檢測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
(五)試驗申請者對試驗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保證可追溯。自覺接受自治區品種審定委員會、種子管理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
(六)聯合體成員單位弄虛作假的,終止聯合體品種試驗審定程序;弄虛作假成員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品種審定,不得再參加聯合體試驗;其他成員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3年內不得參加其他聯合體試驗。
(七)屬于特殊用途品種的和在我區統一品種區域試驗基礎上自行開展試驗的申請者弄虛作假的,終止品種試驗審定程序,不得再自行開展品種試驗,三年內不得申請品種審定。
(八)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自行開展品種試驗和申請審定有造假行為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處一百萬元以上伍佰萬元以下罰款;不得再自行開展品種試驗;給種子使用者和其他種子 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完成年度試驗后,按當年我區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方案要求,撰寫試驗匯總報告,將電子版發送至我站品種管理科,并按時提交紙質材料,報當年我區主要農作物品種區試年會審議。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寧夏種子工作站品種管理科
通訊地址:寧夏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東路596號 郵政編碼:750004
聯 系 人:李 華 沈 靜
聯系電話:0951-8761001、6717835
電子信箱:nxpgk@163.com
寧夏回族自治區種子工作站
2017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