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種管〔2016〕10號
關于印發安徽省2016-2017年度小麥品種區域試驗
和生產試驗方案的通知
各試驗承擔單位:
為做好2016-2017年度我省小麥品種試驗工作,現將《安徽省2016-2017年度小麥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閱讀試驗方案,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試驗各項工作,確保試驗任務圓滿完成。
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抄送:有關市種子管理站,抗性鑒定單位。
安徽省2016-2017年度小麥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方案
一、試驗目的
鑒定小麥參試品種的豐產性、適應性、品質和安全性等,為品種審定及其推廣應用提供科學依據。
二、試驗設置
2016-2017年度省小麥品種試驗,設半冬性品種組和春性品種組兩個大組,其中,半冬性品種區域試驗4個組,生產試驗5個組;春性品種區域試驗2個組,生產試驗4個組。
區域試驗半冬性品種組對照為濟麥22,春性品種組對照為揚麥20。生產試驗半冬性品種組對照為皖麥52,春性品種組對照為揚麥158。
(一)區域試驗:
1、半冬性品種區試4個組,分別為A組、B組、C組和D組。參試品種52個(不含對照),其中豐麥1號為上年度延試品種。
2、春性品種區試2個組,分別為E組和F組。參試品種22個(不含對照)。揚輻麥3018因種子發芽率低,申請延試一年。
A組編號為A01-A13,B組編號為B01-B13,
C組編號為C01-C13,D組編號為D01-D13;
E組編號為E01-E11,F組編號為F01-F11。
(二)生產試驗:
1、半冬性品種生試5個組,分別為一組、二組、三組、四組和五組,參試品種18個(不含對照)。
2、春性品種生試4個組,分別為六組、七組、八組和九組,參試品種12個(不含對照)。
一組編號為101-104,二組編號為201-204,
三組編號為301-304,四組編號為401-403,
五組編號為501-503;
六組編號為601-603,七組編號為701-703,
八組編號為801-803,九組編號為901-903。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各組對照品種均不編號。
參試品種和承試單位見附表一、二。
三、試驗方法
(一)試驗設計:
1、區域試驗。采用隨機區組排列(每個重復的品種均需隨機排列,不得按品種編號順序排列),3次重復,小區凈面積13.34平方米(0.02畝),全區收獲。試驗區四周設保護行。
2、生產試驗。采用隨機排列,不設重復,小區凈面積333.3平方米(0.5畝),全區收獲。試驗區四周設保護行。
(二)試驗地要求:
試驗地不受其它物體影響,土壤肥力中上等,地勢平坦,肥力均勻,前茬一致,排灌方便,交通便利,具有代表性。
(三)種植管理:
1、適期播種。以各試點當地同類型品種最佳播期播種。半冬性品種試驗組,一般于10月上中旬播種;春性品種試驗組,一般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播種。同組各品種應在同一天內播完。
2、合理密度。開溝條播,嚴格掌握播量,提高播種質量,確保基本苗。半冬性品種試驗組要求畝基本苗16萬左右,春性品種試驗組要求畝基本苗16萬左右,試點品種間極差不超過2萬,否則不予匯總。同一試點同一組別各品種密度應基本一致。
3、科學施肥。以當地中上等生產水平進行合理施肥。正常年份半冬性品種試驗產量水平在每畝400公斤以上,春性品種試驗產量水平在每畝300公斤以上。
4、病蟲草害防治。區域試驗治蟲不防病,生產試驗需及時防治病蟲害,可采用人工除草和化學除草相結合的辦法防除雜草,使用除草劑不得產生藥害。
5、一致性要求。各項管理措施應保持一致,同一項措施要同一天內完成。
四、調查記載
按照《小麥品種試驗調查記載項目和標準》進行調查和記載,將觀察記載和考種結果記入《試驗記載本》。
五、品質檢測
區域試驗每組確定3個試點為品質檢測送樣單位,每試點每品種抽取樣品1公斤,于2017年6月30日前郵寄到品質檢測單位。品質檢測單位確定后另行通知。
六、抗性鑒定
(一)鑒定項目:
白粉病、赤霉病和紋枯病。
(二)鑒定單位:
安徽省主要農作物品種抗病性研究與鑒定中心。
(三)供種單位及供種量:
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100克/品種。
(四)結果報送:
安徽省主要農作物品種抗病性研究與鑒定中心將鑒定結果于2017年6月30日前報送給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種管理二室。
七、轉基因成分檢測
(一)檢測范圍
對進入生產試驗及區試第二年的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二)檢測單位
安徽省農科院水稻所[農業部轉基因生物產品成分監督檢測中心(合肥)]。
(三)供種單位及供種量
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200克/品種。
(四)結果報送
檢測單位將檢測結果于2016年12月底前報給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種管理二室。
八、送樣一致性鑒定
對進入生產試驗的品種,進行三年試驗送樣(兩年區試和一年生試)一致性鑒定。鑒定采用DNA指紋檢測方法,省品審辦將選擇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鑒定任務,并以DNA指紋檢測結果作為判定三年送樣是否一致的依據。
九、DUS測試
根據新修訂的《種子法》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申請者申請品種審定時需提交DUS測試報告,DUS測試由申請者自主或委托農業部授權的測試機構開展。申請者自主測試的,應當在播種前30日內,將測試方案報我站品管二室,我站將對DUS測試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樣品和測試報告的真實性進行抽查驗證。申請者委托測試的,可委托農業部植物新品種測試(南京)分中心(聯系人:吳燕 13951766061 ,025-84391966;網址:)或農業部授權的其他測試機構開展。測試所需樣品由申請者自行提供。鑒于DUS測試周期至少為兩個獨立的生長周期,為不耽誤品種審定,申請者需合理安排DUS測試時期。
十、試驗總結
請各試驗承試單位,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將試驗落實情況、苗期小結,于2017年6月20日前將小區產量表、《試驗記載本》,分別寄(發)到省種子管理總站及宿州市農科院(半冬性組)和省農科院作物所(春性組)。省種子管理總站,地址:合肥市廬州大道18號,郵編:230051,電話:0551-63436834,聯系人:夏靜,電子信箱:xiajing678@163.com。省農科院作物所,地址:合肥市農科南路40號,郵編:230031,電話:0551-65146079,聯系人:甘斌杰,電子信箱:ganbinjie@163.com。宿州市農科院,地址:宿州市澮水路368號,郵編:234000,聯系人:張玉坤,電話:13605572725,電子信箱:zyk-xm@163.com。
十一、其他事項
半冬性品種試驗組,由宿州市農科院朱衛生、張玉坤同志負責。春性品種試驗組,由安徽省農科院作物所張平志、甘斌杰同志負責。試驗負責人主要負責本組試驗的記載本的制定、發放,核查試驗的執行情況、檢查品質送樣的抽取郵寄、匯總以及與本組試驗相關事宜。省種子管理總站全面負責試驗的管理工作,試驗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品種管理一室聯系,聯系電話0551-63436834。
附表一:2016-2017年度省小麥品種試驗參試品種表
附表二:2016-2017年度省小麥品種試驗承試單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