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我省主要農作物品種聯合體試驗的通知
甘種局〔2016〕8號
各市州種子管理站(局)、各農業科研育種單位及種子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完善品種試驗審定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5]41號)精神,經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同意,決定自2016年1月起,受理我省企業聯合體、科企聯合體和科研單位聯合體(簡稱試驗聯合體)組織開展的甘肅省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試驗聯合體
1、試驗聯合體成員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開展相應試驗的能力條件;
2、試驗聯合體成員單位應不少于5家,自愿組成并確定1家牽頭單位和1名試驗負責人;
3、試驗聯合體成員間應當簽訂相關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4、在同一作物生態試驗區組,一個法人單位只能參加一個作物試驗聯合體。
(二)試驗品種
1、聯合體試驗的品種應當是試驗聯合體成員自有品種,且每個成員在一輪試驗中均有品種參加試驗。
2、參加聯合體試驗品種應當符合《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的有關條件。
(三)試驗承擔單位
1、聯合體試驗承擔單位,應當由聯合體成員或委托簽訂一輪試驗周期以上協議的合作單位承擔。
2、聯合體試驗承擔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穩定的試驗用地、設施設備、技術人員。
3、負責品種試驗的技術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有3年以品種試驗相關工作經歷。
(四)試驗費用
全部由試驗聯合體內部協商解決。
二、申請材料
1、聯合體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實施方案。應參照相應作物組別省審定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實施方案的要求和品種試驗技術規程,制定聯合體試驗實施方案,明確試驗目的、試驗承擔單位、參試品種、田間試驗設計、小區面積、對照品種、試驗密度、田間管理、收獲要求、調查記載、抗性鑒定、品質檢測、DNA指紋檢測、轉基因成分檢測、標準樣品提交、試驗報告等內容。
2、聯合體協議復印件及成員單位名稱、法人、聯系電話;
3、聯合體試驗承擔單位試驗用地、基礎設施、技術人員等情況說明,需加蓋公章,并附有聯合體授權進行試驗的書面證明;
4、符合申報甘肅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試驗品種材料要求的申請材料,每個試驗品種1套。
5、標準樣品,按農業部有關規定,在試驗第1年及時提交我局,并附承諾書及樣品清單。
三、申請程序
1、受理時間。各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播種前1-2個月,過期不予受理。我局收到申請后1個月內予以回復。
2、材料審查。聯合體試驗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開展品種試驗,并納入省審定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統一管理。
3、區試年會審議。聯合體完成年度試驗后,按當年省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方案要求,撰寫聯合體試驗匯總報告,將電子版發送至我局品種管理科,并按時提交紙質材料報當年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區試年會審議。
4、申請審定。通過聯合體試驗,按要求完成各項試驗程序,符合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的品種,按照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相關要求,補充和完善品種審定材料,及時報送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公室。
四、監督管理
1、聯合體試驗田間管理及觀察記載,按相關作物國家品種試驗技術規范執行。
2、聯合體試驗的品質檢測、轉基因成分檢測應當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抗性鑒定、DNA指紋檢測由當年省相應作物品種試驗實施方案指定的檢測單位承擔。
3、試驗聯合體對試驗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保證可追溯。自覺接受省品種審定委員會、種子管理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
4、聯合體成員單位弄虛作假的,終止聯合體品種試驗審定程序;3年內不受理弄虛作假成員單位的品種審定申請,弄虛作假成員單位不得再參加聯合體試驗;其他成員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3年內不得參加其他聯合體試驗。
聯系單位:省種子管理局品種管理科(品審辦)
通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段家灘路195號
郵政編碼:730020
聯 系 人:王春玲 雷云周
聯系電話:0931-4873025、4873026、4873039
電子信箱:gspgks@163.com
甘肅省種子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