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關于布置2015年浙江省春季鮮食大豆品種試驗的通知
各市種子管理站、各有關縣(市、區)種子管理站,各有關承試、申報單位:
為鑒定春季鮮食大豆品種的豐產性、穩定性、適應性、抗逆性和品質等特性,為品種審定和推廣應用提供科學依據,特布置2015年春季鮮食大豆品種試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參試品種和申報單位及承試單位
2015年浙江省春季鮮食大豆品種區試、生試的參試品種和申報單位及承試單位詳見附件1。
二、 試驗設計與要求
區域試驗采用完全隨機區組設計,重復三次,小區面積13平方米(10×1.3米,溝30厘米),3行區,株距0.25米。采用穴播、人工間定苗,每穴2株。生產試驗采用大區對比,大區面積0.5畝,不設重復,設置在不同田塊的應同時增設對照品種。試驗區四周設保護行。試驗地要求安排在地勢平整、肥力較好、排灌方便、前茬一致的地塊,最好兩年以上沒有種過大豆。播種、施肥等田間管理按當地習慣進行,要求小區和品種間田間管理均勻一致。
三、 相關檢測、鑒定和分析
品質檢測、轉基因檢測和DNA指紋檢測委托農業部農產品與轉基因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杭州)承擔,品質檢測樣品由省農科院作核所提供。抗性鑒定委托南京農業大學承擔。
四、 觀察記載和總結
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記載考查按《浙江省大豆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技術操作規程》(試行)要求進行,及時整理試驗資料,試驗總結嚴格按《浙江省大豆品種試驗報告》格式和試驗方案的品種順序填寫,表格及記載標準詳見附件2、3、4(在浙江種業信息網品種管理欄目下載),蓋章后于2015年9月1日前報我站品種管理科,同時用電子郵件發送至liyan00@163.com或李燕農民信箱。承擔抗病鑒定、品質分析、轉基因和DNA指紋檢測的單位應在2015年9月30日前將鑒定和檢測結果報我站品管科,同時發送郵件。
五、其它事項
1.各供種單位應在3月15日前提供種子,區試9包(每包0.75公斤),生試7包(每包4公斤)。每個供試樣品在寄送時應用紗網袋或紙袋外包裝塑料袋,避免破包造成種子混雜。每品種裝在大包里,并掛內外標簽。逾期不供種作退試處理。各承試單位于3月20日前到我站品管科領取試驗種子。
2.續試和生產試驗品種需提交標準樣品,數量為兩包,每包7公斤。標準樣品使用有足夠強度的紙袋包裝,并用尼龍網袋套裝。包裝袋上標注樣品編號、作物種類、品種名稱、育種者等信息。
3.承試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接文后將植物檢疫要求書分別寄各供種單位,供種單位辦妥植物檢疫證書后分別寄回各承試單位。
4.根據財政有關政府購買服務需訂立協議的規定,各承試單位需與我站簽訂有關協議,明確責任。試驗結束后我站根據協議與試驗質量,憑發票或收據支付試驗費用。
5.試驗主持單位及聯系方式: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聯系人:李燕;聯系電話:0571-86757073。
附件:1.2015年浙江省春季鮮食大豆品種試驗參試品種及承試單位匯總表
2.浙江省鮮食大豆區域試驗記載表
3.浙江省鮮食大豆生產試驗記載表
4.浙江省鮮食大豆品種區域試驗調查記載項目及標準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