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文件
晉農種發(品)[2015]第4號
關于公布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點的通知
各市種子站:
為進一步提高主要農作物新品種試驗的公正性和科學性,加強試驗點管理,做好品種審定的基礎工作,省站于2014年12月對全省具備試驗條件的單位進行了摸底,經過承試單位申報,各市站審核,篩選出一批具備條件的試驗點,現予以公布。
一、公布的試驗點將承擔以下試驗任務。
1.主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生產試驗。
2.主要農作物品種申請審定前的多點品種比較試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3年第4號發布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在申請審定前要完成同一生態類型區2年以上、多點的品種比較試驗。為使品種比較試驗能在同一平臺進行,對于申請審定品種數量較多的作物區組,將統一試驗方法,統一試點進行多點品種比較試驗;其余品種比較試驗由申請單位在公布的試驗點中自主選擇。
二、承試單位及品種試驗技術人員要保證品種試驗的科學性和試驗結果的公正性。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及統一進行的品種比較試驗將采用實名制,田間要設置品種名稱標識牌,試驗點要留存試驗過程的原始記錄及有關試驗資料,接受申請審定(委托)單位的質詢和監督。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的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嚴懲。
監督舉報電話:0351-7030819、7027717
通訊地址:太原市高新區創業街35號
郵政編碼:030006
附件:
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
201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