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15年度河南省主要春夏播作物參試品種的通知
豫種〔2014〕73 號
各有關單位:
2015年度河南省主要春夏播作物(玉米、水稻、大豆、棉花、西瓜、花生、馬鈴薯)參試品種征集工作已開始,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試作物類型和組別
玉米分普通和機收兩類型。其中普通組設5000株/畝、4500株/畝兩個組別,機收組設4500株/畝、5500株/畝兩個試驗組別;
水稻分粳稻和秈稻兩個類型。其中粳稻設沿黃粳稻、豫南粳稻兩個試驗組別,秈稻設豫南秈稻一個組別。
棉花分春棉和夏棉兩個類型。其中春棉設常規春棉、雜交春棉兩個組別,夏棉設常規夏棉、雜交夏棉兩個試驗組別;
花生設麥套、夏播、小粒組三個試驗組別;
西瓜設早熟、中晚熟、無籽、禮品四個試驗組別;
大豆設普通大豆組、高密度組兩個試驗組別。
二、參試申報要求
1、申請參加試驗的新品種(品系、雜交組合),應當符合《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部令2013年第4號)和《河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規程》的有關規定,即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與現有已審品種有明顯區別,遺傳性狀相對穩定,形態特征和生物學特征一致等。轉基因棉花品種應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和相關批準文件,其它作物不受理轉基因品種參試。
2、申請單位要認真填寫《河南省農作物品種參試申請書》(見附件),其中親本來源、特征特性、風險和缺陷等內容要填寫詳細,填寫內容(如參試品種的名稱、申請試驗組別、育種單位、品種來源等信息)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3、申報品種的名稱應當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的相關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2年第2號),凡與之規定不相符的品種名稱,應重新命名,否則不予接收。
4、申請參加試驗的單位同一個試驗類型(組別)只能申報一個品種,多報品種將不予安排試驗。申報品種必須經過兩年以上比較試驗,試驗規模和設計必須符合《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部令2013年第4號)的要求。
5、征集品種的申報時間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元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單位(或個人)在規定時間內將參試品種申請表和參試品種匯總表(電子版)一并發到河南省種子管理站品種試驗管理科信箱hnpzsy@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作物種類、類型、組別、品種名稱、參試單位(如玉米普通組/4500株密度組/豫單110/河南農業大學/,水稻粳稻/豫南粳稻/豫粳20號/新鄉市農科院,以便分類和匯總);同時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請表一式三份寄(送)至河南省種子管理站品種試驗管理科。申請表經審核后確定參試事宜。
6、申報參加2015年河南省區試、生試的品種根據2015年河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精神另行通知。
7、品種試驗科聯系人:時小紅、胡亞兵,聯系電話:0371-86150569;郵寄通訊地址:鄭州市商都路26號河南省種子管理站試驗科305室,郵編:4500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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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