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種站[2014]29號
關于申請參加2015年福建省農作物品種試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順利開展2015年福建省農作物品種試驗工作,現就試驗品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作物種類
申報品種試驗的作物種類為:水稻、甘薯、大豆、玉米等。其中,水稻分區域試驗和引種試驗,區域試驗設早稻遲熟組(以金優2155為對照),中稻組(以II優明86為對照),晚稻中熟組(以天優華占為對照)和晚稻遲熟組(以宜優673為對照)。甘薯區域試驗設食飼兼用組(以金山57為對照),食用及淀粉組(以廣薯87為對照)和紫肉組(以徐紫薯2號為對照);大豆區域試驗設普通大豆組(以福豆310、福豆234為對照)和鮮食大豆組(以毛豆3號為對照);玉米區域試驗設甜玉米組(以粵甜16號為對照)和糯玉米組(以蘇玉糯5號為對照)。
二、申報材料
1、申請品種區域試驗的,申請者在申報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表(附件1);
(2)品種選育報告。包括品種選育過程(含親本組合以及雜交種的親本血緣關系、選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種標準(特征特性)描述、標準圖片(反映品種特征的5寸彩色照片),建議的栽培技術要點;品種主要優缺點及栽培上應當注意的問題;
(3)品種比較試驗報告。包括試驗目的、試驗品種、試驗設計、承擔單位、抗性鑒定、品質分析、產量結果及各試驗點數據、匯總結果等。
2、申報水稻引種試驗的,申請者在申報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申請表(附件1);
(2)相鄰省水稻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3)轉基因檢測報告。
3、材料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同時,各申報單位應做好參試的品種排序工作(福建省農業科學院、福建農林大學由科研處統一申報)。申報單位(個人)須在2014年12月5日前將參試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附件2)寄達福建省種子管理總站良繁科收(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4號省農業廳(農辦)5號樓927室,郵編:350003,電話:0591-87830190),并將附件2匯總表發郵件到perrinlu@126.com,逾期不候。
三、種子要求
經審核入選2015年參試的農作物品種應在規定時間內將種子送達省種子管理總站良繁科,早稻要求在2月5日前,中稻要求在3月20日前,晚稻要求在4月30日前提供,玉米和大豆在2月28日前,甘薯在5月25日提供種苗。各作物每個品種需提供的種子(種苗)數量為:早、晚稻區試8公斤;中稻區試6.5公斤;早、晚稻引種試驗4公斤;中稻引種試驗4公斤;甘薯區試大苗900株,小苗1600株;普通大豆區試6.0公斤,鮮食大豆區試7.5公斤;甜玉米區試4.0公斤,糯玉米區試6.0公斤。所有參試作物種子均不得進行包衣等藥劑處理。各作物提供參試的品種的種子(種苗)包裝要求按區試文件通知。
四、其它事項
1、為進一步推動我省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我省育繁推一體化省級種子重點企業申報的品種將適當優先安排。
2、根據《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部令2013年第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2015年申報我省區試的品種,提供1年以上多點比較試驗的品種優先安排。
3、為加強品種試驗管理,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將從入選參加試驗的品種種子樣品中抽樣,開展轉基因成分、DNA指紋檢測,檢測費用由申報單位承擔。如果參試品種含轉基因成分,將立即停止該品種參加試驗,并對品種申報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附件:
1、
2、
2014年10月24日
抄送:各設區市種子管理站,存檔。
福建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4年10月24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