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河北省主要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申報工作的通知
冀品審辦〔2014〕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河北省主要農作物新品種試驗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適宜我省各生態類型區種植的稻、玉米、棉花、大豆、馬鈴薯、花生等新品種均可申請。
二、申請條件
申請參試的品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
(二)與現有品種(已審定通過或本級品種審定委員會已受理的其他品種)有明顯區別;
(三)遺傳性狀穩定;
(四)形態特征和生物學特性一致;
(五)具有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的名稱;
(六)已完成同一生態類型區2年以上、多點的品種比較試驗。
二、申請材料
(一)由申請者(單位或個人)向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提交《河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書》和《行政許可申請書》(見附件)各2份。
(二)本年度各作物開設的試驗組別:
1.稻:一季作稻組。
2.玉米:鮮食組、夏播極早熟組。
3.棉花:冀中南春播常規組、冀中南春播雜交組、冀東春播早熟組;特殊類型組。
4.大豆:夏播組。
5.馬鈴薯:春播中早熟組、春播晚熟組、春播加工組、二季作區早熟組。
6.花生:大粒組、小粒組。
(三)特異性狀的品種,請附該品種特異性狀鑒定報告;特殊類型品種,請附該品種的品質檢測報告。
三、申請時間
受理截至時間為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項
(一)同一申請者在同一組別中只能申請一個參試品種。
(二)申請者為單位的,應加蓋選育單位公章,填寫內容應真實全面,所填內容不得缺項且用A4紙打印,手寫無效。未按要求填寫《河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書》和《行政許可申請書》的,不受理其申請。
(三)省品審辦根據生產需要和試驗要求對申請參試品種進行審核,符合參試條件的,列入2014年相應作物品種試驗方案,并在“河北種業信息網”上公布參試品種供種信息,申請者應按要求及時提供試驗種子。
(四)參試品種被受理后,不得變更相關內容。
五、聯系方式
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石家莊市建華南大街103號,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種管理科
郵編:050031
電話:0311-85051333
附件:1.
2.
河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