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雜交水稻種子銷售價格行為,抑制雜交水稻種子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四川省農業廳積極做好春耕備種工作,在2011年大春種子銷售期間,會同四川省發改委對全省雜交水稻種子實行最高限價。
四川省對全省雜交水稻種子價格和種子企業提出要求:一是規定制種高產組合的?優、中優類品種種子,市場零售價格不得超過35元/公斤;制種中、低產量的岡優、香優及其它類品種種子,市場零售價格不得超過45元/公斤。二是各種子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的各系列雜交水稻種子最高零售價格規范定價行為,合理確定批發價格;各種子銷售點必須明碼標價,不得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三是各級價格、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本省規定的限價內制定本地的最高零售價格。
為此,四川省農業廳會同省發改委下發明電,要求各級價格、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種子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引導種子經營者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時向社會公布種子市場供需情況和舉報電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農民正確選購品種,大力宣傳良種良法技術,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做好雜交水稻種子價格監管工作。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哄抬種子價格、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切實維護種子市場價格秩序。













